教會消息

2018年4月

唯獨恩典

陳新哲
天主教會的信仰偏差,還體現在憑行為和儀式赦罪和稱義。在羅馬天主教會的歷史上,曾經發行贖罪劵;當時的天主教會教導信徒大罪多買,小罪少買;凡購買足夠贖罪券,罪就可得赦免;他們甚至鼓勵信徒為已故的親人購買贖罪券,以使他們的親人離開地獄進入天堂。這種教導和做法不僅違背了《聖經》因信稱義的原則,而且褻瀆了基督的救恩。
我們罪得赦免,是因著神的大愛、基督的大愛。《聖經》常以人間的愛情預表或象征基督對我們的大愛。使徒保羅曾如此教導哥林多教會的信徒:「我為你們起的憤恨,原是神那樣的憤恨。因為我曾把你們許配一個丈夫,要把你們如同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哥林多後書》十一章2節)
《雅歌書》更提醒我們:「愛情眾水不能息滅,大水也不能淹沒。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財寶要換愛情,就全被藐視。」(八章7節)《以弗所書》進一步告訴我們:「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二章8-9節)
馬丁‧路德的改教運動,就是從認識贖罪券的錯誤開始的。今天,羅馬天主教會雖已不再賣贖罪券,但仍不承認當年的錯誤,並且繼續認為儀式可為信徒帶來功德,從而使罪減輕乃至赦免,明顯偏離了因信稱義的原則。
《羅馬書》提醒我們:「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七章6節)


什麼叫真光?

謝松齡
人們常常抱怨或控訴世間的罪惡和黑暗,但世界由人組成,世界的罪惡本於人心的罪惡,世界的黑暗源自人心的黑暗,有什麼樣的人心就有什麼樣的行為,有什麼樣的行為就有什麼樣的世界,因此改變心靈才是脫離罪惡與黑暗的根本之道。
《聖經》記載,上帝的救恩從規範人的行為(包括律法和割禮、獻祭等聖禮),轉向改變人的心靈。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後,上帝與他們立約,將律法刻在石版上,但是以色列人卻屢屢背離上帝,上帝因此宣告要將誡命和律法刻在人的心版上、寫進人心裡,與人立新約。耶穌來,正是要和我們立新約,祂像光照進黑暗世界,但人卻看不到自己內心的黑暗。
人的本性讓人專挑別人的短處,無視自己的缺陷。事實上,人若不藉著鏡子,根本看不見自己真實的本來面目。人必須藉著真光,才能看清自己的心靈,掃除黑暗。耶穌開始傳道時,首先向人呼喚:上帝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上帝看重人心靈的悔改,但是陷在黑暗中的人卻不願悔改,正如《約翰福音》所說: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
人的肉眼只能看見被造之光,日光、月光、星光、燈光、燭光,卻不能看見上帝所發的真光。《約翰福音》一章記載,約翰在曠野給人施洗,就是為基督的到來預備道路:「是要為光作見證,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修築心靈的道路,就是叫人打開心靈的眼睛,看到真光、接受真光,讓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悔改,就是叫我們敞開心靈的門戶,讓基督這真光照進內心,清除裡面一切的黑暗與污穢。耶穌說:光來到世上,世人因自己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這就定了他們的罪。凡作惡的人都恨惡光,不來接近光,恐怕他的行為被暴露。但人若不選擇跟從光,而選擇繼續留在黑暗中,就是選擇了罪惡。
耶穌來,不是帶領猶太人推翻外族統治,坐上君王寶座;也不是發動政治或社會革命,改變人間制度;耶穌來是要改變人的心靈,拯救人類脫離罪惡,賜給人類新的生命。當我們藉著洗禮,脫去黑暗有罪的舊我,成為穿戴真光的新人,心靈就變化而更新,為光作見證。使徒保羅在《以弗所書》中說:作為蒙慈愛的兒女,你們該效法上帝。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要像光明的子女。
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的良善、公義、誠實。為光作見證,就是效法基督。耶穌鼓勵我們:你們的光也要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把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唯獨信心

陳新哲

信徒,本沒有聖品階級和平信徒之分;我們基督徒相信,信徒即祭司,都因信基督耶穌在十字架上成就的救恩,罪得赦免,與神和好,並坦然無懼地來到神的面前。

信徒即祭司
《彼得前書》二章9節教導:「唯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然而天主教會則將信徒分為聖品階級和平信徒。聖品階級中的最高領袖為教皇(亦稱教宗),下設紅衣大主教(即樞機主教)、主教、神父、執事等,這些都源於天主教對《聖經》的曲解。
《馬太福音》十六章18-19節的經文是:「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天主教會錯誤地解釋了這段經文,誤以為耶穌要將教會建立在彼得這塊石頭上;彼得從主耶穌獲得了天國的鑰匙,有特別的赦罪權柄;因此彼得是第一任教皇。這或許就是教皇制度的由來和根據,但《聖經》中沒有任何教皇的稱呼和記載;教會歷史上更沒有第二或第三任教皇的記載;教皇制度是在11世紀才正式形成,是違背《聖經》教導的產物。
根據希臘文原文《聖經》,彼得是指建造教會的小石頭;教會要建造在基督這磐石上;耶穌將天國的鑰匙並赦罪的權柄,給了教會,即所有基督徒;勉勵大家廣傳福音,叫信從基督的人,因信罪得赦免,而不靠自己的行為功德。
無論是教皇(Pope)還是神父(Father),都是「父親」的意思。然而耶穌教導門徒:「但你們不要受拉比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夫子。你們都是弟兄。也不要稱呼地上的人為父。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也不要受師尊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師尊,就是基督。你們中間誰為大,誰就要作你們的用人。」(《馬太福音》23章8-11節)

都是弟兄姊妹
是的,我們在主耶穌基督裡都是弟兄姊妹。弟兄姊妹,實在是偉大的稱呼,意味著信徒之間因著共同向著神並基督的信心,彼此接納;也意味著因著信,我們同有一位父,就是我們在天上的父;還意味著信徒共同承受一個生命,就是神的生命;更意味著我們與基督同為神的後嗣,和基督一同受苦,也必和基督一同得榮耀。我們因著對天父和基督耶穌的信心而活在榮耀的盼望中。
天主教還定有七項聖禮,即聖洗、懺悔、聖體、堅振、傅油、聖秩、婚姻。這些聖禮都必須由聖品階級人士主領,並認為神藉著這些外在看得見的聖禮或儀式賜人恩典,但即便每週虔誠地前往教堂參加彌撒的,也極少明白這些聖禮的屬靈意義。
福音派教會有兩項聖禮,就是洗禮和聖餐。我們相信這兩項聖禮,是主耶穌基督親自設立的。關於洗禮,我們遵照《聖經》的教導:「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馬可福音》十六章16節),給所有信從福音真理的弟兄姊妹施洗。基督徒領聖餐,是根據新約《聖經》的教導,紀念主耶穌為擔當世人的罪而釘死十架,紀念主耶穌與我們立新約,並一同等候主耶穌的再來。這兩項聖禮,以信心為基礎。不信主的人,即便參與這樣的儀式,也沒有任何意義。
《聖經‧羅馬書》教導我們:「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借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三章23-25節)我們所需的一切恩典,都在憑信心信靠耶穌為救主的那一刻完全得到,而不會僅僅因著遵守任何規條或參與任何儀式而獲得,也不會因我們的任何好行為而獲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