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主日的日期是在基督教年曆中所謂的會移動節期,對許多慶祝它的人來說似乎很神秘。 在(北半球)春季有35個可能的日期來慶祝這一次性事件。 為什麼會這樣浮動呢? 答案來自基督教誕生後幾個世紀的一些決定。
為什麼大多數東正教徒會偶爾會與基督教世界其他宗派在同一個主日慶祝復活節,而在其他時候卻可以是相隔五週之久? 這個答案主要在於不同的人對一項已有數百年歷史的教宗諭令的回應。
我們這趟認識浮動的復活節之旅的第一站是,迅速地學習一下公元30年左右在《聖經》之地是如何使用日曆的。 雖然羅馬帝國的儒略曆(Julian calendar),即基於太陽週期而定的曆法,自主前45年就已經存在,但它並沒有取代在兩千年的猶太歷史中起著圖示和指南針作用的陰曆。 (陰曆年中有12個月亮週期,每個週期為29.53天或一年354.36天,而儒略曆一年是365.25天,每四年有一閏日。)儒略曆的運作方式是四年一個週期,當中三年有365天,第四年有366天。
自雙重系統開始以來,兩個日曆的不一致已經搞亂了地中海和周邊地區的歷史記錄。 令事情更混亂的是,耶穌的門徒沒有記錄他們的主復活的確切日期。 許多初信徒期望耶穌很快就會再回來,這個希望(某些學者認為)使這些週年紀念對他們來說並不重要。 由於這些原因,幾乎沒有可能達致一個單一、普遍被接受的慶祝日期。
尼西亞協議
三百年後,在羅馬皇帝君士坦丁(Constantine)統治時期,基督教開始在帝國中傳播。 任何備受尊敬的信仰都應該有其宗教節日和紀念日,因此,為慶祝復活節定下一個日期成為一件重要事情。 事實上,在325年時,於尼西亞(Nicea,位於今土耳其)舉行的第一屆普世大公會議(Ecumenical Counci)上,這就是神父和主教們考慮的八個主要議題之一。 一個被一致接受的教會法(canon)確定了復活節永遠不會落在猶太人的逾越節開始的日子,這也許反映了基督徒對猶太人的敵意,因為他們在耶穌之死中所扮演的角色。
然而,當時在尼西亞的各個教會團體似乎對復活節的日期有不同看法。 最大的分歧是安提阿和敘利亞的東方教會,它們仍然使用猶太曆或陰曆來確定復活節的日期,而亞歷山大和羅馬的西方教會則採用有效率的陽曆。 由此產生的協議是,正如一般所說的那樣,_復活節應該是在春分後第一個滿月之後的第一個週日。 _ (春分是就一年兩次太陽穿過天赤道的其中之一,當天晝夜的長度大致相等。)
這解釋了復活節可能發生的35天(由3月22日至4月25日):春分後第一個滿月後的第一個週日可能是春分開始後2天或最多37天。
我們把這個複雜的公式歸功於當時聚集在尼西亞的派系所達致的政治協議,當中包括了對太陽(春分)和月亮(滿月)的考慮。
災難性的移動以及現代格里高利曆(公曆)的緣起
儘管有點累贅,尼西亞協議規範了教會在接下來的900到1000年裡對耶穌復活的紀念。 但這並不是故事的結局。 不幸的是,儒略曆裡有一個不能忽略的缺陷,隨著幾個世紀悄悄地過去,它浮現出來了。 這個缺陷影響了復活節的慶祝,然而,它的修正在基督徒中引起了巨大的衝突和恐慌。
在1200年代中期,一位名叫羅傑·培根(Roger Bacon)的英國修士觀察到,復活節的日期除了法定的浮動之外,離春天越來越遠。 天文學家現在知道太陽年的長度比較接近365.242天,而非儒略曆年假設的365.250天。 在1000年中,儒略曆計有365,250天,而實際上,只過了365,242個太陽日。 培根意識到,每個儒略年都會稍微「溢出」到下一個太陽年,任何日期都比日曆所指出的實際時間更遠。 人造日曆可能說是這樣,但大自然的季節並沒有被愚弄! 雖然這種小小的誤差導致每年只有11分鐘的差別,但由儒略·凱撒(Julius Ceasar)到羅傑·培根的時代,已經累積了長達9天的誤差。 但培根要求糾正這誤差的提請沒有被重視。
到1500年代中期,教宗貴格利十三世(Gregory XIII)意識到這個誤差的後果,並將解決方案委託給耶穌會數學家和天文學家克里斯托弗·克拉維烏斯(Christopher Clavius)。 明白事情原委的教宗於1563年在特倫特會議上認可了克拉維烏斯的發現。 19年後,1582年10月4日,貴格利簽署了一份教宗通諭(bull),頒布了以他名字命名的新日曆-格里曆(Gregorian calendar)。
從那時起,格里曆修正了儒略曆。 它巧妙地刪除儒略曆每1000年中存在的250個閏日(2月29日)中的八個,從而更準確地估計了一年的平均日數——即365.242。 確切的規則是,在世紀界線上,只有當世紀數完全可以被400整除時,那年才會有閏日。 換言之,2000年閏日是個特別日子。 下一個有閏日的世紀界線要等到2400年才出現。
小結
因此,相對來說,儒略曆的誤差較大,每400年累積約3天;而格里高利曆的誤差極小,每10,000年累積約0.3天。
儒略曆規定每年365天,每四年增加一天為閏年,平均每年365.25天。 格里高利曆與公曆其實是同一種曆法。 「公曆」是格里高利曆在中文中的通用名稱,自1582年由教宗格里高利十三世引入以來,逐漸成為全球廣泛採用的標準曆法。
東西方復活節日期的差異
儘管計算方法相同,但是尼西亞會議所確定的復活節在春分後第一個滿月之後的第一個週日。但今天,東西方教會因曆法差異導致復活節日期常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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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教會(天主教、新教)使用格里高利曆,以3月20日或21日為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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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教會(東正教)沿用儒略曆,其春分固定在曆法上的3月21日,但換算為公曆則延至4月3日左右。
此外,雙方對「滿月」的定義不同:東正教沿用公元325年尼西亞會議確立的陰曆表,採用"教會月圓"(基於月相19年循環默冬週期Metonic cycle),而非實際天文觀測。天主教自18世紀起引入精確天文計算,採用格林尼治子午線的月圓時刻。這就導致滿月判定可能相差數日。
基於上述的原因,多數年份中,東正教復活節較西方晚1至5週。
不同曆法背後的價值
從春分月圓的古老規則,到曆法改革的現代考量,基督教世界一個獨特而有趣的現象。這背後,是儒略曆與格里高利曆的“時間之爭”,更是東西方教會傳統與神學理解的微妙分野。
東正教堅守儒略曆與古代月相計算法,視其為信仰純正的象徵;天主教則採用更精確的格里高利曆,體現科學與宗教的調和。
曆法問題已成為文化認同與宗教權威的角力場,儘管兩派復活節間隔3~8年偶爾重合,但差異的持續,微妙地印證了傳統與變革在基督教世界中的永恆張力。
與天文月相對照,兩種曆法之間的偏差,映射著東西方教會千年角力——從拜占庭與羅馬的權威之爭,到現代東正教國家將復活節塑造為民族文化圖騰。
2025:合一之年
不同的曆法的確反映了東西方教會的差異和分離,合一的力量一直在,那是復活的力量。不管用什麼曆法,那個最基本的原則是一樣的,就是:復活節應該是在春分後第一個滿月之後的第一個星期日。另外,雖然東西方復活節的日期常常不同,但大概每隔3-5年,兩邊慶祝復活節的日期又有重疊(如2010、2014、2017)。今年2025復活節也是重疊的。這是很特別的一年,除了東西方的復活節日子落在同一天外,今年還是記念尼西亞大公會議召開1700年周年(第一屆普世大公會議),也是天主教的的禧年(從15世紀開始,每25年一次,禧年是一段精神更新、寬恕、休息和和解的時間)今年可被稱作合一之年!這真是個特別的年份,或許預示著未來他的教會應該更深地尋求合一共融。他在2000年前祈求說: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我在他們裡面,你在我裡面,使他們完全的合而為一,使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約17:22-23)。
讓我們來一起慶祝祂的復活,慶祝合一吧,這是生命的慶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