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網絡宣教士 on 2024年2月27日
Posted in 號角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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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到大,碰到讓我失望的事情,我的大眾級(G-rated)回應是還之以「呸」。如果我對誰生氣了,偶爾我的反應會升級到家長指導級(PG,不過我可是背著父母偷偷的說),朝他們甩出幾句「笨蛋」之類的話。話說回來,我的反應就到此為止了。小時候父母在這方面管的挺嚴格的。說出去的話,潑出去的水。有些髒話是絕對不允許的。

如果有人因此得出結論,認為我從未真正說過髒話,那就大錯特錯了。在耶穌看來,侮辱別人,說他們愚蠢(傻瓜/沒用/廢物)是如同謀殺一樣的褻瀆、對他人尊嚴的漠視,該下地獄(太5:21-22)。事實明明白白地擺在這裡:我也曾褻瀆過別人,就像所有人一樣。我只是用了不同的字來達到目的而已。

我把這種褻瀆的方式稱之為「貶低的褻瀆」。我的意思是:每當我們貶低別人時,就是在褻瀆上帝的形象。褻瀆當然可以包括眾所周知的粗話,但也包括盯住醜陋、粗魯或庸俗事物不放。

不尊重神及帶有祂形象的人
我深信,聖經所指的褻瀆在很大程度上是指不敬——對神、對人、對神聖、美麗、威嚴、美好、甚至可怕的事物(如地獄和詛咒)的輕視不敬。當我們不敬畏上帝的聖潔、不尊重祂的律法、不敬畏祂的公義、不尊重祂在他人身上的形象、不帶半點感激之情地享受祂的創造時,我們就是褻瀆。

上帝透過摩西說,當人褻瀆聖物時,他們將承擔自己的罪孽(利19:8)。他說,聖物必須被視為聖物。善也是如此。保羅甚至說,那些人“禁止嫁娶,又禁戒食物,就是神所造、教那信而明白真道的人感謝著領受的”,他們已經離棄了真道,為鬼魔所欺騙(提前4: 1-3)。為什麼這些禁忌在保羅看來如此敗壞?因為「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謝著領受,就沒有一樣是可棄的,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為聖潔了。」(第4-5 節)

我們看不起婚姻中的親密關係、美食娛樂,就選擇獨身或支持人為的禁忌,這不是聖潔。恰恰相反,那是褻瀆──是對上帝所造之物的不敬貶低,上帝稱之為好,是為了我們的愉悅和喜樂(創1:31;徒10:9–16,14:17)。

在對待外邦人方面,神告訴猶太人彼得說:「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徒10:15),對人也應如此。彼得和他同時代的猶太人大多犯了褻瀆神的罪,他們視他人為「俗」人,對他們不理不睬,輕視這些按照神的形象造出來的人。

比髒話更糟糕
因此,褻瀆的重點不是在於話語裡是否含有髒字,而是我們是否以一種尊重或欣賞的方式來對待和談論神所創造的人與事。褻瀆是件壞事,但主要原因不是因為它談的都是壞的,而是因為它把美好的也說成是壞的。這些美好的事物是指上帝所創造的一切,包括照著祂的形像所創造的人類(創1:26-31)。

身為基督徒,我們需要對褻瀆有一個更全面的認識,這樣我們才能在心裡嘴上防範各種各樣的褻瀆。一旦我們從聖經中確定了所有上帝稱之為聖潔、潔淨和美好的事物,我們就必須審視自己是否以適當的尊重和感恩之心對待這些事物。

我們不只要摒棄褻瀆之罪,還要加添我們對神認為正確、美麗、威嚴、聖潔和真實的一切事物的尊重和喜樂。問題關鍵在於,我們是否會拋棄對神的不敬和對他人的不尊重,而選擇每天都帶著驚奇、感恩、相互尊重和充滿敬畏的喜樂來生活。

臭嘴先知
在以賽亞所見上帝的光輝異像中,他震驚地發現自己是嘴唇不潔的人(賽6:5)。他並不是說自己老說髒話。相反,當他遇到聖潔的神(賽6:4)時,他意識到,與神本身相比,他曾經說過的關於神的一切話都是褻瀆神的。

在那一刻,他明白了上帝是如此聖潔、如此良善、如此美麗、如此奇妙、如此令人敬畏、如此充滿光明和大愛,相比之下,他對上帝說過的所有話都是污穢的。

我們需要逃離詛咒褻瀆(包括我們不敬的思想、忘恩負義的心和詆毀他人的言語)所帶來的傷害和毀滅。我們需要敬畏神之聖潔威嚴、不偏不倚,尊重祂在他人身上所反映出來的形象,這將塑造我們與神、與他人對話的方式。

只有這樣,才能算作是在世俗和褻瀆的世界中奉祂的名義行事為人的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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