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部成功的小說,都會投入作者的思想、感情和影子,對比《牛虻(The Gadfly)》與艾麗・伏尼契(Voynich, 1864-1960)的生平,你會懷疑女主角瑪瓊是她的化身。艾麗是僑居倫敦的愛爾蘭人,18歲隻身赴德國留學,畢業於柏林音樂學院。她曾積極參與俄國革命組織,冒險前往彼得堡,探望被沙皇監禁的革命分子,又在英國與俄國之間運送傳單,還嫁給波蘭革命分子。《牛虻》是她的處女作,於1897年出版,這部充滿革命意識的小說,令她譽滿世界文壇。
思想單純‧危及戰友
《牛虻》的故事背景,是19世紀初期的意大利。男主角牛虻,原名亞瑟・伯登,是翡冷翠一個英國富商的兒子。他父母雙亡,醉心追求學問和真理,過著敬虔的天主教徒生活;與神學院長蒙泰尼里,建立了亦師亦友、情同父子的關係。他與瑪瓊是青梅竹馬的好友,兩人心心相印、暗許終身。當時,意大利人民為掙脫奧大利的統治,成立了不少秘密組織,亞瑟和瑪瓊在大學裡,參加了意大利青年黨的活動,蒙泰尼里為此十分擔心。
亞瑟19歲那年,蒙泰尼里升任主教,被羅馬教廷調往亞平寧山區;狡猾的卡爾狄神甫,接替了神學院長的職位。有一天,單純的亞瑟向卡爾狄告解時,透露了意大利青年黨的機密,被卡爾狄暗中出賣,導至自己及同黨被捕,因蒙泰尼里及伯登家族的營救,他很快被釋放出獄。瑪瓊知道他作的「蠢事」,打了他一記耳光;同時,他發現自己是蒙泰尼里的私生子,這雙重的打擊,令情感脆弱的亞瑟神智失常!
負氣離家‧非人生活
當晚夜深人靜,年少氣盛的亞瑟,因女朋友及家人的責難、蒙泰尼里和母親的欺騙,而遷怒於耶穌基督。他砸碎了塑有基督像的十字架,製造了「投河輕生」的假象,乘船偷渡到了南美洲;「為救自己逃離假想的地獄,跳進真正的地獄裡。」13年後,他再次在歐洲出現時,已被南美的非人生活,折磨得滿身殘疾、面目全非,連瑪瓊和蒙泰尼里都不能辦認。
然而最悲哀的,不是他在南美當過雜工、賭場幫傭、雜技團小丑……被打成殘廢等遭遇,而是他心靈的幽暗。回到歐洲後,亞瑟化名為費利斯・列瓦雷士,自稱為無神論者,以牛虻的筆名,發表敵擋基督、諷剌政治的文章。同時像羅賓漢一樣,為革命組織偷運軍火,在山區組成義勇軍,對奧大利的統治進行革命鬥爭。亞瑟對生父蒙泰尼里,愛既深時恨更深,用各種方法打擊他:一位以博愛行為,在上帝面前刻意悔過的人。
犧牲愛子‧避免惡鬥
牛虻明知「要創傷癒合也很容易,只要能寬恕」,但他不能!他對蒙泰尼里的複雜感情,使他每次看見他,就有反常的態度。當他在布列西蓋拉領導起義時,因蒙泰尼里用身體擋著牛虻的槍口,使他在千鈞一發中受到感情波動,以致失手被擒,最後還在蒙泰尼里「為了避免一場惡鬥,犧牲無辜的平民百姓,寧願犧牲自己兒子」的情懷下,被軍事法庭槍斃處決。
因《牛虻》的內容,對宗教、政治勇於批判,一向被無神論者視為「暴露宗教偽善」的經典,但細緻分析下來,卻讓人看到很多無神論者的誤區。亞瑟在離家出走前,給蒙泰尼里寫信說:
「我相信你,如同相信上帝;上帝是木雕泥塑的偶像,我用一把錘子即可砸碎,而你用一個謊言欺騙了我。」
無神論者‧陷於誤區
上帝是聖善之靈,不是偶像;「十誡」的第二條,嚴禁人製造偶像和崇拜偶像。世上「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正如書中蒙泰尼里對牛虻說:「不管你做錯什麼事,上帝都不許我譴責你。在上帝的眼裡,我們都是罪人;我們的義,都像骯髒破爛的衣服一樣。」把偶像和人看作上帝,是亞瑟的信仰誤區。
牛虻以為一個人做錯了事,便一生都要受懲罰,但在上帝的恩慈和基督的救贖下,人可以在上帝面前認罪悔改。蒙泰尼里說:「我只有一樣禮品奉獻:一顆破碎的心。」他勸化裝為糟老頭的牛虻說:「把你良心上的重負,置於主的寶座前吧!《聖經》說:『憂傷痛悔的心,祢(上帝)必不輕看。』」因此,當蒙泰尼里與牛虻在獄中相認時,牛虻迫他在兒子與上帝之間作選擇,他毫不猶疑地選擇了上帝。當牛虻仍咬着他的罪不放時,他充滿信心地說:「上帝會饒恕我的,因為祂比你仁慈!」
作為一位愛國革命英雄,牛虻當之無愧;但作為一個抵擋上帝的無神論者,我們為他的靈魂永遠沉淪而悲哀。其實,很多無神論者都和牛虻一樣,「窮則呼天」,冥冥之中,相信有位掌管天地萬物的上帝;要不然,他們何必埋怨上帝,要和上帝作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