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千變萬化,人似乎很難為自己的際遇作出抉擇,面對許多艱難處境時,會常感無奈!正如本月專題談及「特殊兒童」家長們所面對的困難,是他們始料不及,又是難以承受的。另一方面,從家長們堅強面對困難,為自己的孩子爭取最好機會的見證,我們卻發現積極面對困難會有美好的結果──他們不單自己走過了,還成為很多遇到同樣困難的家長的激勵。
家長們的優越表現,不單讓他們從「受助者」成為「協作者」,也為自己及孩子製造了機會,得到了更好的支援。這讓我們更加相信,勇於面對困難、積極參與的「正面思維」,若善加利用,不單讓自己更有力量,改變個人及家庭的情况;並有機會去改變整個社會慈惠事業的面貌,把社會慈惠事業,帶進一個更美更善的境界。
事實上,目前社會慈惠事業需要有所改變,才足以回應社會眾多的需求。就「特殊兒童」而言,目前每36個新生兒中,就有一個是不同程度的自閉症;而且情况會越來越嚴重。我們不能假定政府給予的資源會越來越多;相反,由於有自閉兒的家庭數量不斷增加,給予同類家庭的支援可能會越來越少。所以,很需要一個嶄新而適切的支援模式。我們認為,讓「受助者」成為「協作者」的模式,是最可取的。
確實,讓有特殊兒童的家長成為「協作者」,讓他們從默默接受幫助和安排,進而成為有發言權、有主導權的「協作者」,這對受助群體而言是最有利的。不單可以增加大量的人力資源,而這個群體本身,也是最有意願、最有動力去幫助「特殊孩子」的。
當然,這樣的「模式」轉化過程,是需要支持及訓練的。若要長期發揮受助者的力量,政府與民間團體的支援是不可少的,是值得付代價的。我們認為最好的情况,是讓願意參與「協作」的家長,得到政府及企業的長遠支持,共建有助於特殊孩子長期發展的「事業」。我們所指的事業,是一些可以長期進行,有機會自己取得更多資源,獨立發展的工作,例如專為特殊孩子設立的兒童遊樂場、聘用特殊青年的咖啡店等等。
幫助特殊家庭建立「事業」的最大意義,不單是讓大量的「受助者」積極參與,這樣的模式,還可以成為其他「有特殊需要群體」的楷模。如果成功的話,這種由政府及企業從旁支持,由「受助者」轉為「協作者」的模式,可在不同的慈惠事業中不斷「複製」,把社會的慈惠事業,帶往一個更有力量、更有素質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