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利利安 于 2026年2月2日
类别: 澳洲版

學習不再懼怕

我們所誇的是自己的良心,見證我們憑着神的聖潔和誠實,在世為人不靠人的聰明,乃靠神的恩惠,向你們更是這樣。(《哥林多後書》一章12節)

活在恐懼裡

很長一段時間,我並不知道自己活在恐懼裡。

那不是一種明顯的害怕,而是一種更深、更隱密的狀態──我習慣把自己調整得「剛剛好」,說合適的話,做合宜的事,努力成為一個不惹人不悅、不引發衝突的人。

我以為那是教养,是謙卑,後來我才慢慢發現,那其實是恐懼。

我很害怕別人的不滿,害怕被指責,害怕他人憤怒的眼神、語氣,甚至沉默。只要有人對我表現出不高興,我的心就會立刻收緊,開始反覆檢討自己:「是不是我錯了?」「我是不是不夠好?」

在很長的時間裡,我把「審判權」不自覺地交在別人的手中。只要別人不滿,我就總以為自己錯了。

神沒有挪走憤怒,反而讓我看見它。

過去幾年,神沒有照我所期待的方式保護我,祂沒有讓我遠離衝突,反而讓我一而再、再而三地直面人的憤怒──有合理的,也有不合理的;有出於誤會的,也有出於情緒失控的;有出於惡意操控的,甚至有一些,是我無論怎樣解釋、退讓,都無法平息的。

那些時刻對我來說並不容易。我曾感到被攻擊、被誤解、被否定,內心不斷掙扎:「我已經盡力行在正直中,為什麼還要承受這樣的怒氣?」

分辨對與錯

正是在這些無法逃避的經驗裡,神開始溫柔地教我一件我從未真正學過的功課──人的憤怒,並不等同於真理。不是所有的憤怒,都應該由我承擔。

我開始慢慢明白:有些憤怒是對的,是為了公義;但有些憤怒,源於恐懼、控制、受傷,甚至罪。

而我過去最大的困難,不是分辨對錯,而是──我無法承受任何形式的憤怒。只要對方生氣,我就自動退後,自動否定自己,自動放下立場,自動求和。

但神一步一步帶我看見:有些憤怒恰恰是因為我的退讓,隱忍而引發的。忍讓使惡變得肆無忌憚。

如果我已經行在祂的光中,如果我沒有違背良心與真理,那麼,我不需要為每一份憤怒負責。 那不是冷漠,而是一種信靠。

安靜中的信靠

在神面前,我終於可以安靜下來。學習不懼怕衝突,不是學會反擊,也不是學會強硬,而是學會在神面前站立得住。當人的聲音變得很大,神沒有催促我立刻回應,祂只是邀請我先回到祂面前。在那裡,我不再急着為自己辯護,也不再急着討好任何人。我把審判權,一點一點交還給神。

我對自己說:「主啊,若我錯了,求祢指正;若我沒有錯,求祢給我站立的勇氣。」

新的一年,我要繼續學習不再懼怕。不被恐懼的慣性牽引着我的步伐,成為別人憤怒的奴僕。

新的一年,我盼望學習一種新的自由──不是不被討厭的自由,而是不再被「被討厭的可能性」所轄制的自由。

我願意繼續學習:在愛中說真話,在真理中持守溫柔,在人嚴厲斥責的聲音裡,仍然選擇聆聽神的聲音。

因為真正審判我的,不是人,而是那位既公義、又滿有憐憫的神。

願主保守我的心,賜我剛強勇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