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田宏恩牧師 于 2026年1月30日
类别: 澳洲版

上帝的主權與人的抉擇

上帝預定的主權與人相信耶穌的抉擇,兩者之間是否有不可解決的張力?
 
常常聽見有人說:如果上帝揀選我,我自然就會得到拯救,做什麼都沒關係,信耶穌與否也不重要。這樣的看法是正確的嗎?

的確,基督教跟其他宗教最不一樣的地方在於:其它的宗教是強調好人透過善行或是修行,得以超脫現世,或是在俗世中修練到極高的道行或德性。而基督教卻認為:有罪的人被父神揀選,被聖靈與上帝的話語光照,明白自己完全敗壞、不配得拯救,因為信靠耶穌基督為我們所作的工作與聖靈的工作,可以得到拯救。然而,這是否意味着基督教的預定論認為救恩完全是出於上帝揀選的主權,人什麼都不用做,因而沒有任何責任?這牽涉到我們如何理解父神的預知、預定、揀選,與人相信耶穌之間的關係。以下說明兩種常見的觀點。

神人合作說

一種看法是上帝揀選人是有條件的,亦即父神在永恆中知道誰會對祂的救恩有所回應、會相信耶穌,就揀選這個人。因此上帝給予人恩典,而人有可能選擇接受或拒絕恩典。從這個角度來說,救恩是上帝與人各完成一部份:父神、耶穌基督與聖靈都先完成救恩一部份的工作,而人的回應是完成救恩的另一部份(Pars-pars)。這種觀點稱為「神人合作說(Synergism)」。所以,這種「上帝有條件揀選」的觀點會認為:一個人如果拒絕上帝的恩典,這人需要為自己的決定負責,不能怪罪父神沒有揀選他,因而沒有得到救恩。

神恩獨作說

另一種看法是上帝揀選一個人,不在於那個人的抉擇或者人品,而是完全出於上帝自己的決定與恩典。對於人而言,上帝揀選一個人的原因是永恆的奧秘。因此當上帝揀選一個人,這個人就會在時空當中信耶穌、會回應上帝福音。從這個角度來說,救恩完全出於上帝;救恩是由上帝開始,也由上帝完成,而人的反應是對福音的回應。這種觀點稱為「神恩獨作說(Monergism)」。所以,這種「上帝無條件揀選」的觀點會認為:當一個人信耶穌並非自己做了什麼,或是自己比較好,而是被上帝揀選才會相信耶穌,因而得着救恩。因此人不能因自己相信耶穌、被拯救而有比他人優越的自我良好感覺。

中間的原因

那是否被上帝揀選的人,就會如同被設定好的機器一樣,相信了耶穌?這樣的相信、回應福音,有任何意義嗎?「神恩獨作說」重視上帝的揀選,同時也看重人會相信耶穌的中間原因(Intermediate causes)。亦即,人是活在特定時空之下、受時空影響的存有:一個特定人的行動與他所在的環境、這個人的個性有關;而這人的個性,又是由千千萬萬的環境與因素塑造而成。

《羅馬書》十章14-15節說明一個人信耶穌之前,會有其他人受差遣、傳福音,而這個特定的人聽見福音,最終相信;而傳福音的人被差遣、這個特定的人能聽到福音,以及這個人在聽到福音之前發生的種種情況,都是「中間的原因」,都在上帝的掌控之中。父神在永恆中的揀選,會藉着世界上日常的因果關係而最終實現。因此人相信耶穌完全是出於父神的揀選,也完全是這個人在特定時空所做出的真實決定(Totus-totus)。

上帝的預知、預定、揀選與人對福音的回應,是一個看似相互矛盾且複雜的問題,本文限於篇幅也不打算作詳盡的處理,但願透過這樣的探討拋磚引玉,引起大家思考的興趣,鑽研《聖經》與基督教的真理,並一生堅守真理、傳揚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