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對我來說,永遠是心情放鬆的地方。未成家之前,回家是回父母的家;自己成家之後,是回自己的小窩。說起回家,我印象最深的,是30多年前,大學一年級軍訓那一次。
軍營四十天
當時,所有一年級學生集中駐紥在無錫市的郊區軍營裡,男生女生分別駐在不同的營區,歷時40天。生平第一次離家這麼久,一日三餐吃部隊的大鍋飯,用小麵盆裝的,完全談不上滋味,純粹為了生存而忍受那難以下嚥的食物。住的是集體宿舍,一個房間容納近30人,上下舖,可以想象,要睡個好覺有多難。每人每天只有一壺熱水,用來喝水,洗臉刷牙和洗澡(淋浴處只有冷水)。
平日不可外出,週日要出營地也要提前申請,獲准後才能成行。感覺有點像坐牢。每天的訓練,主要就是練習服從命令聽指揮,立正、稍息、向左、向右轉,正步走,看齊之類的。在太陽底下,練到滿身臭汗,綠色的軍裝背面很快就呈現出像地圖般的白色的汗漬。那時候,我最大的願望就是能一屁股坐到地上,歇一歇,那該多幸福呀。
回家的感覺
經過這一場艱苦的訓練,熬過了40個晝夜,回到家,爸媽用憐愛的目光打量我,噓寒又問暖,聽我興奮地談論,手舞足蹈地演示,他們好像很享受,一邊又急着問我,想吃什麼呀?我說要吃小餛飩。他們立刻去附近小吃店買了來,哇!那一口下去,那個鮮呀,俗話說鮮到掉眉毛,就是那種感覺,終生難忘!這一刻,有父母的疼愛,有美食享用,簡直陶醉了。
家裡家外,天壤之別。外面是領導和師長的要求,同學間的爭競還有考試的壓力;家裡是親人的關愛和溫暖。在軍營裡這短短的40天,年輕的我第一次體驗到人性的自私和世態的炎涼。在資源極度有限的情況下,幾乎每個人都爭先恐後地搶着取熱水,搶着佔床舖,對旁人不管不顧。訓練時偷工減料,故意稱病請假,到考試那天卻精神抖擻,全力以赴,照樣拿到好成績。我發現在物資特別匱乏的環境下,人容易原形畢露,顯出她們的本性來。慶幸的是,我因此遇到了善解人意、溫良謙和、懂得關懷他人的琳,後來我們成為一生的摯友。
還記得軍訓回家的那天,我們坐的是軍用大卡車,頂上是帆布大棚,沒有椅子,幾十個人肩併肩或背貼背,站着或就地而坐,根本沒有伸展四肢的餘地。也許是歸心似箭的緣故吧,感覺車開了很久很久,快到校門口的時候,車速放慢了,好像是有人在叫喊,歡迎我們歸來,可我當時心中只有一種鬱積了太久的吶喊:讓我回家!
那點亮的燈
是的,回家是多麼美好的事啊!家,是黑暗降臨的時候,那一盞為你點亮的燈,家是有愛與溫暖的地方。如今雙親早已作古,我也早已為人母,我成了家𥚃那個點燈的人,等待兒女的歸來。
這個世界上,還有許多人無家可歸,許多人有家難回。《聖經》中耶穌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馬太福音》十一章28節)上帝賜下祂的獨生子,就是耶穌基督,為擔當世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復活,向門徒顯現。上帝的大愛和公義由此顯明了。信耶穌基督的人,他會得着一個新生命,這個新生命有從神而來的愛,這愛像明燈照亮周圍的世界。「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約翰福音》一章9節)
家裡的那一盞燈也許很小,在黑夜裡卻顯得那麼明亮,吸引着屬它的人回家。上帝為世人帶來了真光,要世人歸向祂。歸入主耶穌基督的人就成為世界的光,他們如一盞盞明燈,點亮在世界各個角落。
親愛的讀者朋友,您願意來信靠耶穌,歸入耶穌基督的大家庭,為世界點一盞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