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送孩子們上學路上,小女兒突然問:「Glorify是什麼意思?」我還沒開口,她哥就開腔了。我仔細聽著,沒有插話,思緒飄到平時的日子裡,那些孩子們懂事時候的場景。我想他們懂事的原因並不是因為懼怕我,而是愛我。因著對媽媽的愛,孩子們自然而然地,就會尊敬我、關心我、討我喜悅。孩子們雖小,在還沒有明白這個詞的意思時就已經將這個詞應用了出來。我們成年人呢?平時掛在口上的,「要榮神益人」,恐怕時常只是說說而已。我聽到哥哥對妹妹說,榮耀神就是去按照神的旨意行祂所喜悅的事。
為什麼行不出來
是啊,我們要想榮耀神,就當行神喜悅的事。《加拉太書》五章25節說:「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我想為什麼我很多時候行不出來,只是在口頭裡說說而已,是因為我們並不想去行,因為那樣做違背我們自己的意願。然後給自己找藉口說,我們的神是憐憫的神,是愛我們的神,祂會原諒我們的。的確,上帝愛我們,然而我們不能因為神愛我們而隨心所欲,彷彿某些任意妄為的「富二代」、「官二代」。
神愛我們,我們必須有正面的回應。主耶穌給我們的第一誡命就是「愛神」。《羅馬書》五章8節寫道:「唯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神對我們的愛是通過一個震撼古今的方式、一個無比偉大的行動,向我們顯明。我們對神的愛肯定不能局限於口頭上,唱唱詩、做做禱告就好了,而是要在聖靈感動我們踐行愛神愛人的誡命時不拒絕、不退縮、不躲避。
不該做的倒去做
我們不願意去行神所喜悅的事,多數時候是因為我們想按自己的意願去行,這其實就是愛自己過於愛神,是我們對神的愛遠遠不夠。如果沒有對神有足夠的愛,「榮耀神」就真的很容易變成紙上談兵,而實際上,該做的不願意去做,不當做的倒一個勁兒地想,真真是體貼肉體而非聖靈了。所以補充一下哥哥對妹妹的解釋,榮耀神不僅僅是去做一些事情,也包括不去做一些事情。當我們被世俗誘惑,被肉體吸引時,覺得好難,很想去做那些不討神喜悅的事情。仔細去想,這些事情我們每天都在做,明明知道是不好的,還要去做。有心理學家提出一個叫做「心理抗拒」的現象,英文叫Reactance,或者有人稱為「成年叛逆」。Reactance本身是一個物理詞彙,中文是電抗,類似於直流電路中電阻對電流的阻礙作用。這個詞用到心理學上,就是指當個體感受到其自由受到威脅時,產生的行為反彈,這種反應旨在保護被認為受到侵犯的自由和自主權。
舉個小孩子的例子,你跟他說不能吃糖,他偏要吃,他感到吃糖的自由或自主權受到了威脅。而成年人呢,上班的時候不得不服從公司的紀律,下班後還要履行做父母的義務去教養孩子,等到了自己的時間就想做什麼就做什麼,不想再受什麼約束,所以就刷手機刷劇、拈花惹草、算計他人、貪戀財物、說長道短……保羅在《羅馬書》七章所說的「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15節下)這應該是我們每個人都能感同身受的。明明知道神為了我們的好,不要我們去做一些事情,我們反倒想去做。不過,這倒還不算最差的,最差的是我們沒有意識到何為善何為惡,何為神喜悅與不喜悅的事。所以,感謝主,賜下祂寶貴的《聖經》和聖靈,使我們可以持續學習和領受祂的愛與智慧。
需要恩典和憐憫
誠然,世上沒有一個人能夠像耶穌那樣完美地榮耀神,因此,我們需要神的恩典和憐憫,需要來自祂的智慧,需要聖靈隨時的幫助,使我們曉得何事當做,何事不當做。若真正明白神的愛,又切切渴慕神的愛,又妥妥被祂的愛吸引,又深深愛神,那麼,自然而然地,就能夠尊崇神、思想神、榮耀神。
2024年的聖誕節到了,是時候對這一年做一個總結,花一點時間自我反思,想想新的一年如何更好地榮耀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