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前總理陸克文在他任上(2007至2010年)所做最顯著的一件事情,就是向「被偷走的一代(Stolen Generations)」致歉。這件事的重大意義,在於修補了澳大利亞土著居民與白人統治者之間的歷史創傷。
有關「被偷走的一代」,維基百科上有如下記載(https://en.wikipedia.org/wiki/Stolen_Generations):
讓土著兒童遠離父母的相關法律最早出現在《1869維多利亞州土著保護法案》中。自從該法案獲得通過後,維多利亞州政府對維州內的土著人和混血土著人享有範圍廣泛的管制權,包括強制性將土著兒童從父母身邊帶走。之後,全國其他州和領地也效仿維州的做法,出台了類似法律。
在「土著人守護者」的強制性執法行為下,當年,許多年齡在16歲至21歲的土著青少年也被從父母身邊帶走,之後被指派監護人。在這一大背景形勢下,上個世紀早期,全國各地出現了大批半公立半教會性質的混血兒收容所。
「被偷走的一代」,在很長時間裡,成為土著人的慘痛記憶。
由政府領袖向曾經受傷害的民眾道歉,是一個文明社會的重要體現。鄭鷗牧師在本期專欄文章《澳洲總理的道歉》中,寫到現任總理阿爾巴尼斯近期在國會開會時「因為自己講錯話而道歉」,認為「澳洲社會不單有道歉的文化,還有原諒的文化」。
對華人而言,無論是道歉的文化,還是原諒的文化,似乎都是我們所欠缺的。我們的無神論文化,促使我們把自己當神。當義和團和紅衛兵興起的時候,他們認為自己全然正義。即使我們的身體到了海外,我們很多人的靈魂,還留在出生地。我們不向別人道歉,因為我們不覺得自己有什麼錯。當不敢舉目望天的稅吏捶着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時,我們可能是那位自言自語的法利賽人,自忖「我不像這個稅吏。」(參《路加福音》十五章)
求神赦免!「主啊,離開我,我是個罪人!」(《路加福音》五章8節下)我們真是罪人:驕傲自大、自以為是、自以為義、滿身污穢;該做的事不做,不該做的事倒去做;竟不曉得自己能活着,全靠神的憐憫和恩典!
最近看了一些韓劇,如《Young Lady & Gentlemen(紳士與小姐)》、《True Beauty(女神降臨)》等,劇中有許多道歉的對白,包括金智英向從前戀人朴秀哲和女兒丹丹的道歉、秀真向同學朱景的道歉等等。他們之間的親情和友情,因着真誠的道歉和真正的原諒,最終得以修復,成為劇情的亮點。
巴不得這個世界,人人都開口道歉:
俄羅斯向烏克蘭道歉:我不該入侵你的家園!
烏克蘭向俄羅斯道歉:我也滅了你們很多人!
哈馬斯向以色列說:我為10月7日的流血後悔!
以色列向哈馬斯說:我向你的報復也太狠了。
願十字架的救贖成為全人類的救贖!
願恩惠、平安臨到祂所有的子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