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聖經》從未提及聖誕節,也沒有關於慶祝聖誕節的教導,但是千百年以來,許多基督徒和教會都按照傳統,在12月24日晚到25日,慶祝聖誕節,以紀念耶穌基督的降生。甚至有許多非基督徒,也會慶祝聖誕節,可見耶穌基督的降生意義非凡。正因如此,聖誕節成為許多文學作品不朽的題材。查爾斯•狄更斯於1843年創作的小說《聖誕頌歌》(A Christmas Carol;又譯《小氣財神》),就是其中一例。
狄更斯在小說《聖誕頌歌》中,以比喻的筆法,敘述了富而吝嗇的斯克魯奇,在平安夜被三個精靈,帶往自己的過去、現在和未來。
關於他的過去,他看到自己童年的孤單寂寞,也看到了妹妹對他的關愛情景,以及他當學徒時,老闆菲茨威格對他的仁慈。他還看到在聖誕之夜,老闆和大家一起開心跳舞,款待員工的情形。於是他的心開始軟化,後悔自己對待僱員的態度,也對自己從一個貧窮卻快樂的年輕人,變成一個富有卻失去親情的老闆感到懊悔。
關於他的現在,他被帶到一個下屬家裡的聖誕聚會,那是個領取低薪的小職員家,那裡沒有聖誕禮物,沒有火雞,可每個人臉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關於未來,他看到衰殘老弱的自己,患病臥床,連聖誕節也沒有親友來探望。
於是,他開始重新思考人生的意義,發現原來「施比受更為有福。」這漸漸喚醒他人性的另一面,同情、仁慈、愛心及喜樂。瞬間,他那固有的自私及冷酷迅速崩潰,消失殆盡,從此變成一個樂善好施的人。
第二天,是聖誕節的早晨,僱員鮑勃上班遲到了,斯克魯奇沒有責怪他,反而對他說:「我的好夥計,祝你聖誕快樂!我要給你加薪,還要盡力去幫助你貧困的家庭。快點把火生着,再去買一個煤筐。」接着他買了一隻特別大的火雞,叫人給鮑勃家送去。
隨後,他第一次去拜訪自己的外甥,在街上逢人便招呼道「聖誕快樂!」人們也報以和善的微笑。斯克魯奇平生第一次感到了真正的快樂。「他的心在笑」,從樂善好施中,他真正體會到了生活的樂趣。據說聖誕節大家互祝「聖誕快樂!(Merry Christmas!)」是從《聖誕頌歌》出版後開始的。
作者藉着《聖誕頌歌》,提醒人們物質生活的豐富,未必能為人帶來快樂,金錢也絕非萬能;人世間的人情、人性與愛,比財富更為重要。聖誕節更深的屬靈真理,是耶穌基督降世為人,為要拯救世人,完成上帝的救恩。讓我們從中獲得平安、喜樂和榮耀的盼望。親愛的朋友,您願意接受這寶貴的救恩,經歷與以往完全不同的人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