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院正在放映《我的姐姐》(簡稱《姐姐》),我們用州政府發給居民的「Discover」消費券入場觀看,等於政府請我們看電影。
我的姐姐
《姐姐》的故事由一場車禍講起。一對夫妻在車禍中喪生,留下兩姐弟。在一胎政策的限制下,這對夫妻為了要一個男孩,弄到一份證明,把姐姐說成瘸腿的。在家庭裡,姐姐似乎是個多餘的存在,因為父母想要兒子,而不是女兒。在工作上,她的護士職業也備受歧視,她的志願是去北京考研當醫生。
可是突然之間,父母沒有了,年幼的弟弟又需要她照顧。在她心目中,弟弟就是刺痛她心靈的一把劍。這份姐弟情,摻雜著愛恨交織的複雜成分。其中既有政策(一對夫妻只能生一個孩子)的因素,也有觀念(父母重男輕女)的因素。故事把這個姐姐放在如此艱難的環境裡。現在,她要面對非常困難的抉擇:或者放棄理想,扛起照顧弟弟的責任;或者將弟弟送出去,讓別人家去撫養。影片十分細緻地描寫了姐姐在兩難處境中的心理糾結。
最後一幕的情節叫人特別難忘:有一對看起來背景非常好的夫婦願意領養她弟弟,但是有一個條件,就是她從此不能和這個弟弟有任何聯繫。這份協議書就擺在她面前,等她簽名。她手握著筆,內心起了劇烈的爭戰,她的眼裡湧出熱淚,這是決定她個人前程、弟弟一生的重要一刻。突然間,她把筆一摔,衝到門外,拉起弟弟的手走了。當她徹底釋放對父母的怨恨、對弟弟的心結,她完成了人生的重大跨越。親情得勝。愛得勝了。從這點來說,這部影片是成功的。
以家人名義
好像一種巧合,最近太太在油管(YouTube)上,觀看《以家人名義》電視連續劇,也是一部家庭倫理劇。我斷斷續續旁觀了幾集。拼湊起來的劇情,就是一個開麵館的老好人(李海潮),中年喪妻,自己帶著一個年幼的女兒。他們家樓上的鄰居夫妻不和,吵鬧不休,孩子成了無辜的受害者,經常得老好人照顧。及至樓上夫婦離異,老好人將鄰居孩子接到家裡,一起生活。老好人一個女朋友,婚姻失敗,留下孩子在鄉下,自己跑去深圳謀生。老好人又收養了這孩子。
這樣,老好人除了自己的親生女尖尖,又收養了兩個別人家的孩子凌霄和子秋,都當他們是自己的孩子看待。三個孩子漸漸長大,如同親密無間的親兄妹。可是劇情的發展,就如真實生活一樣,變幻莫測。凌霄的生母離異後嫁到了新加坡,成了有錢的富太太。她執意要接凌霄到新加坡上大學。子秋的生父再婚之後也成了富有的商人,千方百計要把子秋送到海外留學。但凌霄和子秋的情感歸屬,已經不在血緣關係上。
他們把老好人海潮當作自己的親爸爸。他們學成歸來,都愛上了尖尖。想想這「三小無猜」(劇中語)的精彩絕配!想想尖尖該如何面對這兩個不是親哥、勝似親哥的愛情告白!這部連續劇的精彩看點還不止於此。圍繞凌霄和子秋與其各自生母之間的愛恨糾結,使劇情高潮疊起。限於篇幅,不能在此展開分享。
但可以一提的是,凌霄生母最後放棄對兒子選擇尖尖的干預,與兒子達成和解;子秋原諒了他的母親,她實在是出於無奈才撇下兒子不管;子秋的母親一方面出於感激,一方面舊情復燃,結果與老好人喜結連理;劇中大部分角色的關係,都能在關鍵的時刻,向對方說一聲「對不起」,以和好終結。
《聖經》說:「一切都是出於上帝;祂藉著基督使我們與祂和好,又將勸人與祂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哥林多後書》五章18節)上帝叫人藉著基督與祂和好,也靠著基督的愛與人和好。和好是《聖經》賜給我們的重要信息。上述的電影和電視劇,可能在無意中,傳遞了人與人之間和好的信息,這是值得肯定讚賞的。
江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