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卡斯在《風格》一書裡,提到一篇文章的風格與作者的品格有關。一名作者的「品格」、「人格」如何,他的文章「風格」大致上也如何。雖然「好品格」沒有一個放諸四海皆準的定義,但盧卡斯指出,有些特質是多數人所公認的好品格,包括:「禮貌和尊重」、「幽默和愉悅」、「健全和生機」和「同理和誠懇」。
在思考這些品格如何提升文章風格之前,值得一提盧卡斯對於「批判(Criticise)」和「創造(Create)」做出的比較。盧卡斯對當時學府提倡「文學批判」相當不以為然。他認為批判是一項困難的藝術,連成人都不一定做得好,更不用說是年輕學子。教導學生「批判」,容易誤導他們以「厭惡為品味,以不悅為最高尚的愉悅;到最後除了自己的意見之外,無法享受任何其他事物」。盧卡斯提醒:「即便是一個平凡的『創造』,也比『批判』困難無數倍」。言外之意,就是批判是個膚淺的行動;批判者若不是出類拔萃、才高八斗,就不能批判出什麼所以然來;所以最好不要批判,把精力放在創作上面。
回來看盧卡斯談寫作風格。在「禮貌和尊重」裡面,盧卡斯又分出三個部分,包括「清晰(Clarity)」、「精簡和變化(Brevity and Variety)」以及「雅緻和簡明(Urbanity and Simplicity)」。「清晰」的部分,在上篇文章已經做出描述,就不再重複,接著討論何謂「精簡和變化」,以及「雅緻和簡明」。
精簡是一種禮貌
盧卡斯認為,文章的「精簡」是一種禮貌。他說:「人生太短暫,因此文字一定要精簡;有太多有趣的事物等著我們去探討,因此不要浪費時間在華麗的文字上。」有些人誤把「量」當「質」,認為數大就是好。盧卡斯說只有老學究和傻瓜才會重量不重質。一位好的作者,曉得什麼東西需要寫,也曉得什麼東西不需要寫。很多書之所以長篇大論,是因為作者沒有耐心把文章精簡化。精簡的文章,不單是一種禮貌,也是一種藝術。精簡,能使文章變優雅,使文章力度增強,也加快節奏和速度。把一件事情精簡地說三次,好過長篇大論地說一次。
變化的重要性
文章裡也需要有「變化」。「變化」的重要性,比「精簡」有過之而無不及。一篇文章可以在語氣、感覺、語調方面有所變化。「變化」對讀者來說是個必要的禮數。接待客人的時候,不能給他們幾天都上同一道菜。珍珠雖美,在某些光線之下看起來也會顯得黯淡,但一顆鑽石,即使是在微弱的光線之下,無論從哪個角度看,都會閃閃發光。
雅緻和簡明
文章風格具備「禮貌」的第三個要點,是「雅緻和簡明」。「雅緻」是一種真文雅,人接觸時會感到放鬆。相對來說,假文雅則會讓人感到生硬、討厭。「雅緻」,來自於一種簡單的同情心、不做作。「雅緻」的特色是不奉承、不武斷、不獨裁。盧卡斯經過二戰,對獨裁並不陌生,他說在某些情況之下 ——如一艘船或一個國家處於危險之中——這時候採用獨裁政策是可以接受的。在文學、思想的範疇,卻沒有獨裁者的一席之地。寫作的時候,獲得讀者的尊敬,比獲得他們的欽佩來得重要;獲得他們的感謝,又比獲得他們的尊敬來得重要。然而盧卡斯也承認,文章裡的「雅緻」只是一種點綴;「如果你是但丁、米爾頓,或者斯威夫特,你就有本錢可以粗魯、苦毒,甚至有點殘酷,但比較普通的作者,寫比較普通的題目的時候,若是想觸動讀者,就必須對他們有同情心。」文章裡的雅緻,是增進作者跟讀者之間共鳴的一個主要方法,也是文學當中最有價值的事情之一。
寫文章時缺乏禮貌的三件事,是不夠精簡、缺乏清晰和賣弄做作。這三件事的解藥,是「簡明」。散文應當跟人的說話接近。說一個人的書讀起來跟說話差不多,這是一個很高的讚美。葉慈(Yeats)的文章就是很好的例子。簡明的風格有兩種,一種是天性純樸,如約翰本仁的作品;另一種是返璞歸真,能夠從無謂的繁複當中找到真正有價值的東西。
張仲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