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你報稅了嗎?說到報稅,我聽到這樣一個小故事,不妨拿來跟大家分享分析一下。
話說有鄰居二人,分別用A和B來區分吧。鄰居A,他工作刻苦,打好幾份工,收入自然水漲船高,所以,繳了不少的稅;鄰居B,英文不好,身體也不好,沒有穩定工作,一直靠政府救濟金過活,然而,他省吃儉用,卻拿出大把金錢奉獻給教會。鄰居A看了心裡感到不爽,認為自己辛辛苦苦,納那麼多的稅,政府不感謝也罷,稅局還時常盯着他;鄰居B拿着政府的救濟款去做奉獻,卻常受稱讚和尊重。鄰居A質疑「社會的公平何在」?
這是一個蠻普遍的話題,讓我們回到《聖經》,看看對此有什麼教導。
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
耶穌曾說過一句至理名言,至今仍是我們實現社會公平和公義的金科玉律:「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神的物當歸給神。」(《馬太福音》二十二章21節下)
我們人類雖為上帝所造,不過上帝還是給予人類非常大的「自由意志」,讓人自己來管控自己的社會運作。這就形成「凱撒體制」(地上管理者及其方法)與「上帝旨意」(「願你的國降臨;願祢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馬太福音》六章10節)兩種存在模式,前者有形、有時、有限,後者無形、無時、無限。
納稅,是「凱撒體制」下,實現社會公平分配與良性循環的重要手段。因為,沒有人可以不依靠社會的組織功能,賺取到個人利益,所以,將個人收益按照一定比例返還給社會,使社會獲得維繫和發展的資源,這就是目前人類最合理的社會結構。
因而,納稅必須帶有強制性,使其成為責任而非義務。儘管納稅是責任,但對任何納稅人來說,都是對社會的一種貢獻。個人只有繳納賦稅,社會才有資金救助貧弱的人,反過來提高整個社會生活水平,進而使納稅人自己也能從中受益。所以,將「凱撒的歸給凱撒」,可以說是神所定的制度之一,目的在於實現社會整體的公平,框定「自由意志」的空間和範圍。
像例子中的鄰居A,他也許還未認識上帝,不過,他在「凱撒體制」中,貢獻是值得肯定的。試想,若是沒有稅收,社會拿什麼去救鄰居B呢?當然,由於納稅是強制性的,打着多份工的A,被稅務局多看幾眼,也不意味着他不被尊重,換個角度講,這不正好可以看作是他貢獻良多的官方認證嗎?
神的物當歸給神
奉獻,也是由上帝所設立,是神所喜悅的一項服事,也是人敬拜祂的一種行為。《哥林多後書》八章12節經文,已將奉獻的概念闡述得非常清楚:「因為人若有願做的心,必蒙悅納,乃是照他所有的,並不是照他所無的。」
由此可見,奉獻並非出於義務,而是出於敬虔。每人依照各自的心意,將神所賜的恩惠再敬獻給神,也就如《聖經》所稱的「神的物當歸給神」。
鄰居B,輕視物慾享受,注重對上帝的忠誠與順服,因而獲得別人尊重,這說明了他周圍的人都認同並欣賞他的做法,同時,作為社會福利的受益者,這也是他貢獻社會的途徑之一。君不見,教會在社會公益事情上,做了多少實際工作;花費了多少人力、物力和財力呢?
如今我們身處民主社會,「凱撒的物」已有充分考慮各階層平衡的較為完善的制度,來確立其公平性,所以,身為市民應該抱着正面態度繳納個人所得稅。而身為基督徒的鄰居B,則建議他多關心左鄰右舍在精神和信仰上的需求,奉獻不僅要在金錢上,更要在傳福音、帶人信主,這些實實在在的服事和奉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