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
工作時數。除非有特殊情況豁免,否則本條例所包涵的員工, 若每週工作時間超過40 小時,僱主需支付非豁免員工超時工 資,超時工資不得少於正常工資的1.5 倍。雖然沒有要求每週 支付工資,但工作時間必須按週計算。
◎固定加班薪資
員工無論加班多長時間,僱主皆給付固定加班薪資,即便此 薪資等同甚至高於員工的正常工資,仍不能算為超時薪資。 例如:一員工的薪資是$12/ 小時,加班時數不超過10 小時, 總共獲得加班薪資$180,則$180 的薪資應全部算為正常工資而 非超時工資。
又如,僱員和員工協議,加班6 小時,每小時給付$13,但 實際加班時數不是6 小時,員工所得$78 薪資仍屬於正常工資。
◎固定薪水
在工作週裡,員工工作時數超過40 小時,而僱主給付固定 工資,在公平勞工標準法中,此薪資並不算已經清償了超時薪 資的責任。
舉例來說,一員工被聘用一個星期工作共45 小時,並獲得$405 的固定薪水,平均算來該員工的正常工資應為$9/ 小時。那麼, 該僱員有5 小時的加班時間未領取超時薪資,所以僱主應另外 給付半倍的薪資,即$9÷2(半倍)×5(小時)=$22.50。
◎常見問題
1、員工在某一天中,工作時間超過 他原本安排的工作時數或 班表,老闆需支付加班費嗎?
不需要,超時是指每週工作超過40 個小時。
2、老闆讓員工在公眾假期上班,需付加班費嗎?
不需要,同上理由,每週工作超過40 個小時才需支付加班 費。
3、僱主可以不支付超時工資而讓僱員補休嗎?
私人公司不可以用補休代替超時工資,政府機構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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