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路: (有問有答) 愛仇敵是否寬容罪惡?

2014年4月
文/謝松齡

耶穌說:「不要與惡人作對(有 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並且「要愛你的 仇敵」──這與我們人類的本性和文化價值觀完全不同,因而 也是耶穌教導中最難以理解的。

舊約律法允許受害人討回公道,被人侵犯可還以相等程度的 報復,目的是制止隨意侵犯別人,同時也防止報復過頭,即可 「以眼還眼」,不可「以命還眼」。對等報復的原則,是尋求 公道、公平,也是制定法律和法官判案的根據,甚至一直沿用 到今天。

耶穌要求門徒的,是要超越公道、高於公平,祂以十字架的 愛,為世人作了示範:「要愛你的仇敵」。祂教導我們:「不 要以惡報惡」,「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 經上記著說:『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聖經‧ 羅馬書》十二章17-21 節)

《聖經》也多次重申:「神萬不以有罪為無罪」。不與惡人 作對,並不就是寬容罪惡,不是叫警察在逮捕嫌疑犯的時候不 用武力,也不是在別人遇到危險、或自己受到傷害時不報警。 神絕不會叫我們作「濫好人」,《羅馬書》十二章9 節說:「惡 要厭惡,善要親近。」不要以惡報惡的目的,在於「要以善勝 惡」。

2006 年,賓州門諾社區西鎳礦區小學血案,死傷十幾個女孩 子,有孩子身上被打了十幾二十槍。案發後數小時,死者家長 竟然帶食物拜訪兇手家屬。他們沒有選擇用憎恨來平衡傷痛, 而是見證耶穌十字架的愛。

被人欺負、欺騙、傷害,不怨恨、不報復,絕對不是說欺負 得對、欺騙得好、傷害得有理。我們可以訴諸法律,尋求公道, 但不可苦毒怨恨、私自報復;我們可以效仿耶穌,「被罵不還 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給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 我們若信上帝是聖潔公義的神,也當信祂明察一切、主掌一切, 並且將一切交託在祂手中,包括我們的伸冤報仇。

其他智慧路文章

(福音恩言) 打破玉瓶
在意外之後
甘心把生命交託神
(有問有答) 愛仇敵是否寬容罪惡?

2014年4月內容

專題綜合時事評論天倫樂健康天地繽紛世界智慧路生命的旋律紐約角聲消息愛心匯點美東教會消息紐約之窗弗州快訊美味人生百味雜陳生活資訊中大西洋姿彩德州園地德州教會消息休士頓園地休士頓角聲癌症協會達福園地芝城園地紐英倫園地南美秘魯園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