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州園地/紐英倫園地/中大西洋姿彩:愛比恨 更自然

2020年3月     

曉然

聆聽粵語

錄音者:葉梅芳

聆聽國語

錄音者:Sufang

1960年3月21日,在南非Sharpeville,警察向反對種族隔離法的和平示威者開槍,69人喪生。六年後的這一天,聯合國大會決議:每年3月21日,為消除種族歧視國際日。
1969年,《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生效。這一年,馬里蘭州一所初中的校長華倫(Tom Warren)決定,做一項挑戰禁忌的實驗:讓白人學生體會歧視的可怕。實驗開始前,華倫通知家長,金髮學生將遭遇諸多不便與權利褫奪。星期一,校門口張貼布告:「金髮者限走側門」;樓梯間掛有橫幅:「金髮止步」;金髮學生只能使用特定入口、飲水機、廁所……星期三,華倫終止實驗。
實驗中有幾點引人注意。首先,不論什麼種族,一旦受到不公平對待,都會要求「人」的平等權利。被歧視者,是真的意識到歧視傷害所有人,還是只要求自己不受歧視?2006年,加拿大公視記者與小學老師合作,製作紀錄片《歧視的一課》:學生被分成高、矮兩組,第一天告訴他們,科學研究顯示矮個子較優秀,可享特權;第二天又告訴他們,高個子才聰明,角色互換;結果前一天被歧視的高個子,並未因之前的遭遇而有同理心,反而施以報復性歧視。
其次,無論什麼種族,只要握有某種權力,就會產生優越感,並以之為歧視權柄。實驗中就有糾察隊員,以執行新規之名行霸凌之實。20世紀70年代初,普林斯頓大學一支研究團隊,招募白人學生充當面試官,結果發現受試者雖然明確自己的工作是物色最佳人選,但仍根據求職者種族給予了差別對待——離黑人求職者坐得更遠,也較少傳遞眼神交流或傾身向前等互動信號,給黑人求職者的面試時間平均少25%。這只是面試官的微歧視,若有更多決定權會如何?
最後,良知始終在人心間,並不受種族局限。實驗中,就有深髮色女生將頭髮染成金黃色,以聲援被歧視的同學。早在19世紀,美國作家、哲學家梭羅(Henry David Thoreau),就以公民不服從方式聲援廢奴,並知行合一地拒付人頭稅。他的主張也被稱為消極抵抗或公民抗命:在面對政府和強權的不義時,公民可主動拒絕遵守若干法律。他為此招致牢獄之災,卻鼓舞了民權鬥士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 Jr.):為了阻止奴隸制度的版圖擴至墨西哥,梭羅反對這場不義之戰並拒絕繳稅而入獄。他提倡不和惡勢力妥協的理念使我震撼不已,讓我一讀再讀。我開始相信,不向惡勢力妥協是一種道德責任,就和行善一樣……
其實,我們所仰望的主耶穌基督,在那些把祂送上十字架的祭司長眼中,又何嘗不是與他們作對的抗命者?祂與稅吏妓女同席,又宣講世人都犯了罪;祂痛斥假冒為善的人為毒蛇的種類、粉飾的墳墓;祂稱自己就是真理、道路、生命,除了祂沒人能到父那裡去……祂做這一切,並非為了反權威,而是為著愛世人;祂非為一族一裔,而是要拯救整個人類;祂因此成為這世界的眼中釘、肉中刺,最後付上十字架的犧牲!
50年來,世界上的種族法律多被廢除,奴隸制和種族隔離也已廢止,但種族偏見與歧視仍然外顯或內隱地根深蒂固。曼德拉(Nelson Rolihlahla Mandela)為反抗種族歧視坐了27年牢,深刻體會「沒有人是生下來就會恨的。如果人們學會恨,那他肯定也能學會愛。對人心來說,愛比恨更自然。」而學習愛的根本辦法,就是認識愛的源頭——耶穌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