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路: (名詞釋義) 禁食

2014年3月
文/賴鈞佑

說到禁食,大家可能會想到耶穌在曠野禁食40晝夜後,受到魔鬼試探的記載:「當時,耶穌被聖靈引到曠野,受魔鬼的試探。祂禁食四十晝夜,後來就餓了。」(《聖經‧ 馬太福音》四章1-2 節)《聖經》裡提到的禁食,大多有以下三方面意義:

◎禁食真義

‧ 認罪自卑

根據經文,舊約時代的民眾、先知甚至大衛王及亞哈王,以披麻蒙灰、撕裂衣服並且禁食的方式,在神(上帝)面前認罪自卑。這樣的禁食,是表示為罪難過,沒心情享受肉體所需的食物。可見,一個人在神面前認罪自卑,最重要是刻苦己心,禁食則是一種常用的表達方式。

‧ 表示悲傷

《聖經》記載,當掃羅王被殺後,以色列人為悼念他而禁食七天。這樣的禁食,是為表示在神面前悲傷。以色列人在贖罪日禁食,被擄後又增加了四月、五月、七月、十月的四次禁食日,全部都是為罪或為記念悲傷的事情而有。

‧ 求主指引

在《聖經》中,摩西、大衛王及祭師以斯拉,以禁食來專心祈禱,求主幫助與指引。這讓我們看見,禁食是為更專心地祈禱、尋求神,否則毫無意義。耶穌在曠野禁食40 晝夜,就是為與父神並聖靈聯合,以對抗魔鬼的試探引誘。可見禁食是為輔助祈禱,離開了祈禱,或因不習慣禁食而令祈禱不專心的話,禁食就毫無意義了。

◎出於真心

「我所揀選的禁食、不是要鬆開兇惡的繩、解下軛上的索、使被欺壓的得自由、折斷一切的軛麼?不是要把你的餅、分給飢餓的人;將飄流的窮人、接到你家中;見赤身的、給他衣服遮體;顧恤自己的骨肉而不掩藏麼?」(《聖經‧ 以賽亞書》五十八章6-7 節)

禁食,是要我們暫時放棄肉體的需求,而把注意力放在上帝身上。當我們把眼光從世俗的事物上轉移,就能集中注意力在基督身上了。無論什麼原因禁食,總是要出於真心,懷著謙卑和喜樂的態度。禁食不是要主做我們想得到的事情,而是用來改變我們自己。如果動機不對,禁食就沒有任何意義。

《聖經》也不贊成無緣無故的禁食。有法利賽人曾問耶穌:為何約翰的門徒和法利賽人常常禁食,而耶穌的門徒卻不禁食﹖耶穌回答:「新郎和陪伴之人同在的時候,豈能叫陪伴之人禁食呢﹖但日子將到,新郎要離開他們,那日他們就要禁食了。」即無緣無故的禁食沒有意義,所以耶穌又教訓門徒,「你們禁食的時候,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臉上帶著愁容」(《聖經‧ 馬太福音》六章16 節),只為叫人看見而博取同情或讚賞。

禁食應該有時間限制,尤其對食物的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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