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資訊: (法律問答信箱) 如何預先安排 財務醫療指示

2019年8月    

文展雲律師
文旭慧律律

問:我才65歲,但醫生診斷我患有初期認知障礙症。我知道應對財務及醫療快快做出安排,但不知有哪些有效及經濟的方法及其利弊,請指教。謝謝!

答:處理財務管理,若擁有較巨額財產(百萬美元以上),可考慮聘請財產計劃律師,全盤理解後做出財產計劃安排,可能定立信託及遺囑。因涉及較複雜但詳盡並可盡量符合自己心意,受益人分配安排的策劃、與稅例互動及文件草擬,費用會較高。但若設計得宜,仍可在病情惡化且拖延多年時,向政府申請享用醫療補助(Medicaid),並且使用信託安排自己住療養院的經濟所需,由信託基金按期支付。
較為簡單且經濟的方法,則是用授權書(Power of Attorney)及醫療指示(Medical Proxy)。授權書涉及範圍廣泛,當簽署時,務要由自己所信任的律師明白了自己分配計劃,及那些仍然希望保留給自己日後行使的權利,逐一欄分別一一簽名。千萬避免草率,隨便一簽,可能將一切權力都交付出去。一般指派通達,操守良好又體貼的近親會較好,有可能是兩位共同受權人會稍具制衡作用。但是若發覺所託非人,要盡快找律師取消該授權書,終止代理人的資格。
至於醫療指示,涉及到萬一當自己不能對醫療服務,藥物或其他是否接受生命維持的手術治療或設備作決定時,由您預先所指派、值得信任及明白自己生命哲理的代表作決定。正如授權書指派受權人一樣的甄選因素及取消資格程序。
但任何這些文件的更改撤換,都是在自己神智清醒及可以簽名時才生效。
以上的方法較經濟簡單,但因缺乏法院監視,執行者真的要很殷勤踏實履行職責才好,他們純屬義務,怕有可能會監守自盜或瀆職失責的問題。
另一種安排是經法院審理並批准的財產人身的監護人資格,像授權書及醫療服務的合併功效,但要詳細及提供證據及資料,讓法院就您及監護人(理想是可信通達及體貼的近親,不然法院會委派)的資格詳細考慮,確定您的利益能得到有效保護才批准,監護人也必須每年對您的財務及人身情況提交報告,應該會是最具透明度的安排。只是這種監護人安排要收取服務費。
因閣下涉及可能日漸惡化的精神及健康威脅,不論採用哪套方案,務要簽妥一份可以執行的醫療指示書,萬一不幸精神健康惡化到不能自已對醫療服務作合理清醒表態時,由該指示書上指派的代表,替自己作決定。此舉可以由自己信任的人代表自己,而不是由外界第三者或者法院指派的代表去凌駕了自己的生命哲理,且自派的可以省掉服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