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我們結婚啦!

2019年8月   

策劃與撰稿:《號角》月報美東版編輯部、葉啟明、勞伯祥

聆聽粵語

錄音者:周Sir

聆聽國語

錄音者:Liwen

恩若

我是一個非常內向的人,頭上總有一朵憂鬱的雲,彷彿隨時會下雨。她,是一個非常開朗的人,臉上總掛著燦爛的笑,她的陽光努力地驅散烏雲,要讓我看到雨後的世界。
但對於兩個性格完全相反的人而言,這一點也不容易!意味著要花更多的功夫去互相理解。譬如對她來講,任何事情背後一般都有某些理由,導致人的決定和情緒發生變化。對於我來講,很多事情是不需要理由的,就好像神(上帝)愛人。
對於好多人來說,愛不需要理由的公式不可能成立。在相識的時候,人的確會找很多理由來驗證對面那個人,是不是自己所愛的。用什麼驗證?身家?外貌?學歷?還是感覺?我的驗證說來有點傻,當我看到《希伯來書》十章35節說:「所以,你們不可丟棄勇敢的心;存這樣的心必得大賞賜」,就拾起勇敢的心,去追求她了。
她並不確定是否要與我交往。有一次,她突然間想到《撒母耳記上》十六章7節:「耶和華卻對撒母耳說:『不要看他的外貌和他身材高大,我不揀選他。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後來,她父親為她禱告時又提到這句經文。再後來,我在分享課後感想時,也說到這句經文。她這才放開心,願意與我交往。
結婚後,就不是要找理由去愛,而是要學習更加愛。婚姻裡有一樣必不可缺的,就是愛。沒錯,兩個人相愛才會走入婚姻殿堂,但僅僅因為他和她相愛,就能讓婚姻裡的愛變得神聖、與眾不同嗎?
《約翰一書》四章八節寫到:「神就是愛」。要是婚姻裡沒有神,婚姻裡也就失去了愛,所以婚姻由神主宰,教導人如何去愛並感受被愛。幸福的事情,往往像這般純潔:他有愛(神),她亦有愛(神),彼此相信愛(神),彼此亦相愛。
幸福的婚姻亦非常簡單:憑著愛(神)的力量,攜手走過富貴貧窮、健康疾病、順境逆境,在愛裡毫無恐懼。在婚姻裡學會不斷愛另一半,在學習愛的過程中一日一日越加體會到什麼是愛,所以更加有愛。
那愛,不是茫然無知的奉獻,而是神無私地分享神聖的愛給人,使人去愛,即愛者有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