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曠世新政三權分立

2019年7月  

策劃與撰稿:晉雲、朔方、田距、戴雄曉、勞伯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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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音者:Michel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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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音者:Sufang

著名的法國思想家與政治學家托克維爾(Alexis de Tocqueville),在他那本更加著名的《論美國的民主(De la democratie en Amerique)》裡說:如果世界上有一個國家,能讓人們自由而公正地評價人民主權原則,研究人民主權原則在社會事務各個方面的應用,並且指出它的優點和缺陷,那麼可以說,這個國家只能是美國。

歷史之鏡

毫不猶豫地採用共和制的美利堅,同樣毫不猶豫地選擇三權分立——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相互獨立、完全平等,每種權力都具限制另兩種權力的制衡職能。這顯然得益於法國思想家孟德斯鳩((Montesquieu)的《論法的精神》之啟發與英國政治家洛克(John Locke)之「有限政府」觀念,但如何恰到好處地貫穿民主卻令制憲代表們煞費苦心,考察了一番古代的希臘城邦雅典與羅馬共和國的得失。
雅典式單純民主制不借助輔助手段,公民既是被統治者又是統治者,直接對立法及行政議案投票,易陷入「多數專制」。托克維爾即指出:多數人利益應優先於少數人利益的原則,所隱含的危險成分是民主制度本身最根本的致命傷;雅典人判蘇格拉底死刑,即為多數暴政的典型事例。
羅馬式混合政體由執政官、元老院、公民大會構成,融君主制、貴族制、民主制於一身,使「官員擁有足夠的權力,傑出者意見具有足夠的威望,人民享有足夠的自由」(古羅馬政治家西塞羅(Marcus Tullius Cicero)語),但最終因執政官獨裁、元老院腐敗、公民大會喪失公民意識而崩解。

理性之廈

觀照歷史的結論顯而易見:若人民不能明智地行使手中的權力,又不把權力委託給睿智的精英,便會導致政治失序和社會動盪。解決辦法:將雅典的直接民主制改良為代議制(Representative Democracy or Indirect Democracy),由公民選出立法機關(議會)之成員(議員),由其代表行使權力、制定法律和管理公共事務。從此,民主從人民直接行使權力,擴延為人民委託少數人行使權力。
羅馬式體制亦不可照搬。雖然國會大廈(Capitol Hill)與參議院(Senate)之名,從古羅馬政教中心Capitoline Hill與元老院Senate脫胎而來,但參議院並非貴族院而是人民的創造物,建立在人民主權與委託代理基礎上。將立法權力分屬參議院和眾議院,目的非令前者支持政權、後者支持民意,而是為抑制國會活動。
憲法創設的美利堅新型民主政體,雖未必能給人民最精明強幹的政府,卻能使整個社會洋溢持久的積極性,具有充沛的活力,充滿無論環境如何不利都能創造出奇蹟的精力。被譽為「學術和教育之父」的韋伯斯特(Noah Webster)如此盛讚:她使見解不同的人生活在至高的和諧中……她終將升到偉大和榮耀的頂峰,相比之下,古希臘羅馬以及現代帝國都將黯然失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