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視窗: (美國動態) 抵制「生育健康法」

2018年12月
葉漢中

聆聽粵語

錄音者:文展雲

聆聽國語

錄音者:Ellen Young

在中期選舉前,紐約州參議會63席中,共和黨31席,加上六名身在曹營心在漢的民主黨議員(IDC),合組成共和黨團,基本上延續了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共和黨主導紐約州參議會的傳統;州眾議會則長年在民主黨掌控中。
但11月6日的中期選舉,打破了這種平衡,至截稿時止,雖仍有選區勝負未定,但民主黨已確定贏得參議會35席,且沒有一個IDC成員當選;《華爾街日報》曾稱參議會是共和黨在紐約州權力中心的「最後堡壘」,自此失陷。
選前,州長葛謨已揚言,若民主黨重掌州參議會,他將力促在明年1月通過《生育健康法(Reproductive Health Act, RHA)》。立法保護在傳統上被視為弱者的婦女之生育健康權利,聽來光明正大,理所當然,但在冠冕堂皇之下,卻窩藏著極端激進的墮胎甚至殺嬰的自由!
生育健康,原指讓婦女有權享有不受歧視、高質量的生育健康護理服務、物品及設施。這些就字面而言本應人人贊成,但在此法案中卻全篇只談墮胎無罪的權利,根本是掛羊頭賣狗肉,其中包括以下令人震驚的條款:
‧明確設立紐約州法例,讓醫生以「保障病人的生命、健康」為由,為懷孕超過24週的婦女墮胎(24週早產兒,已有50%的存活率)。
‧廢除一定要由註冊醫生才能進行墮胎的條件(允許「經授權者」施行墮胎。)
‧廢除一些與墮胎相關的刑法,如婦女受虐後流產的案件不再列為刑事案。
‧廢除對晚期墮胎後仍存活嬰兒的保護(中止其生命不算殺人,因「人」的定義是「出生」後才算)。
正如《聖經‧詩篇》一三九篇所記:「我在母腹中,祢已覆庇我。……我未成形的體質,祢的眼早已看見了。」人的生命起於受孕,而非出生。尤其是已成形的胎兒,早有眾多醫學證據顯示是有知覺、有感情、有反應的生命。宣稱胎兒只是母體中的一塊肉,孕婦有權如同除塊贅肉一般去掉,不只荒謬,更是罪惡!
紐約州生育健康法曾在2013年於參議會提出,在交付委員會審議後不了了之;2017年再被提出(S2796),也在付委之後沒了下文,但在眾議會則都已通過(A1748)。葛謨在2018年7月強調,即使聯邦最高法院扭轉了墮胎合法的判例(Roe vs Wade),紐約州生育健康法也將彌補聯邦憲法之不足,繼續保障紐約婦女生育(實際是墮胎)的權利。
若所有民主黨籍州參議員都投贊成票,此案就一定會通過,並立即生效。這將置紐約州於道德淪喪的境地,晚期墮胎——殺嬰,就「合法」了!不願見此狀況發生的我們,不要再掩目不看、掩耳不聽、掩口不說,而應按神的心意為主發聲,透過一切合法手段,喚醒所有民主黨州參眾議員的良知,明確要求他們拿出道德勇氣,抵抗黨意,投出反對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