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資訊: (移民動向) 政庇申請新趨向

2018年9月
陳熾

川普政府2018年1月底宣佈,政治庇護申請「後進先出」,即後遞交的庇護申請案先審理、先面談,且須在遞交申請之後21天內進行。以往,即使文件不足或根本不乎合政庇條件的申請人,可在沒被安排面談前拿工卡,一面工作賺錢,一面等約談,等幾個月甚至一年也沒關係;新規定一出,局面就不一樣了,因為21天內面談之後,如沒成功,下一步就可能讓申請人上移民法庭。
如果面談的時候身分已經黑了,那麼面談沒有通過,可能獲得繼續上庭機會;如果黑了超過一年,申請沒有成功,可能導致回母國後10年內不許再回美國。因為提出的是庇護申請,意味著不能回母國、也害怕回母國;申請人一旦回國了,就與申請理由自相矛盾,且由於曾在美非法居留超過一年,則10年內不能再回美國。
今年6月,司法部長塞申斯(Sessions)表示,過多的移民利用庇護作為進入美國的方式,因而嚴格恢復政治庇護定義和申請標準,加快排除輕率、濫竽充數的申請(包括以家庭暴力、幫派暴力之受害者理由提出政庇),同時限制尋求庇護者提出上訴,限制移民法官的自由裁量權,並親自審查移民案件。零容忍(Zero Tolerance)是其正在進行的重寫庇護法計劃的一部分。
收緊政治庇護,同時限制難民入境。在海外請求保護而被允許進入美國的人,稱為難民。國務院已將難民入境人數削減了一半以上,為歷史最低點。有人權組織對這些極端措施做出強烈反應,如美國移民委員會(American Immigration Council),對USCIS提出起訴並獲勝。該訴訟要求移民局在接收申請後30天內,向庇護申請人簽發EAD工作許可證。
儘管移民這次贏得了程序上的勝利,但庇護政策越來越趨嚴格,除非申請人有政治庇護合理的可信恐懼(Credible Fear),否則從某種程度上說,申請政庇是一件危險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