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資訊: (法律問答信箱) 乘地鐵跳卡被抓 影響綠卡申請否?

2018年9月
文展雲律師 文旭慧律師

問:我早年由兄弟姊妹方式取得綠卡,但長女超齡,幸得學生簽證來美讀書。最近我已成公民,為她轉換移民優先類別,很快便到排期。不料兩星期前,她乘地鐵未付錢,跳卡(Jump Turnstile)被抓,下月出庭。這是否會影響綠卡申請?如何補救?

答:移民法有一條款,當非公民(包括永久居民及非移民簽證持有者)被判罪成,或曾有若干過犯,會被移民海關執法部(ICE, 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或其附屬執法單位(Enforcement and Removal Operations)迅速驅逐出境。
涉及行為眾多,最主要是對國家社會、家人、他人施害或構成威脅,道德敗壞(Moral Turpitude),或違犯移民條例或法令。值得一提的是,有些看似簡單的小事,也足以導致綠咭申請被拒,比如:一切非公民者(非移民及移民)搬遷十天內未向移民局申報最新地址、假稱自己是公民、持學生簽證者未修足學分或非法工作等,均屬被逐之列。
令千金乘公車不付款,屬盜用政府或他人財物,為道德敗壞行為,所以要慎重處理,最好聘請専業刑事律師,代表其抗辯或與政府檢控官逹成協議。縱使要付罰款,也要力爭降為行為不檢,或將案件撤消、不存案底(Criminal Record)——跳卡記錄,不然即便沒有正式被定跳卡罪名,這種行為也足以毀滅移民申請。
萬一抗辯失敗,留下犯罪記錄,便要及早向移民局申請豁免(I-601 Waiver),並提供強有力的理由及證據,說明萬一她要離開美國,便要和閣下長期或永遠分開,將對閣下造成無可避免的極端困難(Extreme Hardship)。這亦需要聘請專業的移民律師,恰當處理。這類申請案件,成功率也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