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小憩: 唯獨恩典

2018年2月
陳新哲

聆聽粵語

錄音者:文展雲

聆聽國語

錄音者:王麗輝

 

天主教會的信仰偏差,還體現在憑行為和儀式赦罪和稱義。在羅馬天主教會的歷史上,曾經發行贖罪劵;當時的天主教會教導信徒大罪多買,小罪少買;凡購買足夠贖罪劵,罪就可得赦免;他們甚至鼓勵信徒為已故的親人購買贖罪券,以使他們的親人離開地獄進入天堂。這種教導和做法不僅違背了聖經因信稱義的原則,而且褻瀆了基督的救恩。

我們罪得赦免,是因著神的大愛、基督的大愛。《聖經》常以人間的愛情預表或象徵基督對我們的大愛。使徒保羅曾如此教導哥林多教會的信徒:「我為你們起的憤恨,原是神那樣的憤恨。因為我曾把你們許配一個丈夫,要把你們如同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哥林多後書》十一章2節)

《雅歌書》更提醒我們:「愛情眾水不能息滅,大水也不能淹沒。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財寶要換愛情,就全被藐視。」(八章7節)《以弗所書》進一步告訴我們:「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二章8-9節)

馬丁‧路德的改教運動,就是從認識贖罪劵的錯誤開始的。今天,羅馬天主教會雖已不再賣贖罪劵,但仍不承認當年的錯誤,並且繼續認為儀式可為信徒帶來功德,從而使罪減輕乃至赦免,明顯偏離了因信稱義的原則。

《羅馬書》提醒我們:「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七章6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