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資訊: 移民新措 執行影響

2017年8月
冉燕飛律師

川普總統於1月25日簽發的《邊境安全和改進移民執法》和《加強美國境內公共安全》等兩部行政法令,半年來已經初見成效,執法目標、措施、地點和力度,都明顯擴大。

執法行動指南

上述兩部行政命令,經國土安全部、總檢察長及移民和海關執法局(ICE)簽發進一步實施細則、細化指導,已經成為移民執法行動指南。變化和影響最大的,莫過於終結奧巴馬時期的優先遞解方案,ICE官員可以對在美國境內遇到的任何違反移民法、可以被驅逐的外國人採取執法行動,行政命令特别提到以下幾類外國人:

(1)任何因任何刑事違法被定罪者,不分罪行輕重,不分犯罪性質,交通犯罪也包括;
(2)任何被指控涉嫌刑事違法尚未結案者(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3)犯下可被指控的刑事犯罪行為者;
(4)與政府打交道或向政府提交申請時,欺詐或故意虛假陳述者;
(5)濫用公共福利項目者;
(6)有最終遞解令但未離境者;
(7)其他給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帶來風險者(如偷渡、逾期居留或濫用簽證者)。

與去年同期相比

從美加、美墨邊境偷渡人數大幅下降。

6月13日,ICE執行長Thomas Homan在「移民和海關執法及海關邊境保護2018年財政年度預算請求」書面證言中稱:根據以前的優先遞解方案,忽視和逃避遞解令的非法移民中,約65%的人可以不被逮捕或遣返;川普總統行政令改變了這些人的命運,與去年同期相比,逮捕比例上升38%,簽發指控文件增加47%,簽發的要求地方執法機構配合以便ICE接管的羈押者上升75%。

截至5月15日,執行和驅逐部門(ERO)已從美國,驅逐144,353名對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移民制度構成危險的外國人;被驅逐者中,54%有刑事定罪。全國平均每日有39,610人被羈押在移民監獄;在嚴密監管項目或替代拘留計劃下的外國人,每日高達70,044人。

預測未來走向

至6月3日止,ICE系統中有驅逐令但未被羈押者有968,773人,其中177,496人有刑事定罪。為此,需要增加預算,以額外僱用850名官員來執行最終的驅逐程序。據報導,今年ICE已與18個州的59個城市執法機構達成協議,稱為「287(g)協議」,計劃在邊界附近和境內合作。其他選擇不與ICE合作的庇護城市,則受到削減聯邦資金的威脅。

目前的快速驅逐,適用於邊境內100英哩範圍被捕、或非法入境後14天內被捕的非法移民,國土安全部下一步可能擴大到全國範圍、入境後兩年內被捕的非法移民。在這種程序中,無需移民法庭審理,移民官既是法官又是檢控官,缺乏最基本的正當程序保護,非法移民很容易也會很快地被遞解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