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倫樂 / 筆墨風城: 「是誰」VS「誰是」

2017年8月
沈立

誰是我的鄰舍

《聖經‧路加福音》有個故事,一個很懂律法的人來問耶穌說:「律法上要人愛鄰舍如己,那誰是我的鄰舍呢?」耶穌回答:「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丟下他走了。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那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另一邊過去了。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那裡,看見他,也照樣從另一邊過去了。可是,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路過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他到旅店裡去,照應他。第二天,他拿出兩個銀幣來,交給店主,說:『請你照應他,額外的費用,我回來時會還你。』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那人的鄰舍呢?」

在這個故事中,面對「愛鄰舍如己」這條命令,律法師想當然地覺得,只要我們知道「誰是」,我們就可以決定去愛誰了。這樣的想法,是不是也很容易在我們身上?

是上帝配合的嗎?

約五年前,Kane走進我的辦公室,態度非常嚴肅地跟我說:「牧師,我想,我要離婚了。」我沒有給他什麼回應,只是等著他的下文……

他接著說:「我想,『上帝配合的,人不能分開』這句話用在我們的婚姻裡完全不合適。因為我認為Meja不是上帝配合給我的,我承認她是我憑著私慾找來的,我當時完全被眼目的情慾所擄去,現在醒悟過來了,知道這個婚姻是個錯誤。而且我也要跟您認錯,當時沒有聽您的勸導,開始了這段不該有的錯誤戀情,匆匆忙忙跟這個不信耶穌的人結了婚,我承認都是我的錯,我現在決定要悔改了,這個婚姻既然不是上帝配合的,分開也是必須的。所以,牧師,我必須要離婚。」

Kane義正嚴辭地陳述完,深歎了一口氣……彷彿他跟我講完那堆話,承認完他所有的錯,他就可以放手他的婚姻不負責了。

Kane認識他太太Meja是在一次朋友聚會上,認識的第二天就興奮地來告訴我,他終於遇見上帝為他預備的另一半了。我當然為他高興,但同時也略有擔憂,因為Kane跟前女友分手還不到一個月的時間,所以忍不住提醒他要慎重,要慢一點……但當時的Kane不僅沒有讓自己慢一點,給自己多一點考慮的時間,甚至快到一個地步,大概兩個月後就來告訴我他決定結婚了,而且因為女方拒絕接受教會的婚前輔導,直至Kane來找我大概是他們走進婚姻一年的時候。在一年中,Kane對Meja的描述,從起初天使般的嫻靜清純,到當天的一哭二鬧三上吊,所以他認為自己有充分的理由可以離婚,因為他的太太完全不符合他對妻子這個角色的要求。

認識自己「是誰」

殊不知婚姻是盟約,並非契約,契約可以因為對方不符合條款而毀約,盟約卻是一個人一生一世無條件的愛的決定。就好像那個《聖經》故事,人在乎「誰是」而決定「愛誰」,有一天發現「誰不是」了,似乎就有理由不「愛誰」了。而耶穌在講完故事後所給的問題,就好像在說「誰是」在這條命令裡並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你願意成為誰的鄰舍?你願意「是誰」?
今天,每一個走進婚姻盟約的雙方,都需要清晰地明白在這份盟約中在乎的是我「是誰」——我是太太,我就要按著《聖經》敬重自己的丈夫,凡事順服自己的丈夫;同樣地,我是丈夫,我就當照著《聖經》愛自己的妻子,勝過愛自己的身體,甚至愛到像耶穌愛教會一樣,願意為太太捨命。在我們的信仰裡,婚姻盟約中是絕對不存在免責條款的,盟約的雙方不會因為一方不曾履行義務,另一方就可以免除責任;換句話說,不會因為一個人未能達到《聖經》要求,另一個人就可以終止盟約關係。相反,基督徒的婚姻盟約,是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作出的、一生無條件的承諾,因為當我們決定要走進盟約關係,就決定了我「是誰」。

回來看今天Kane和Meja的婚姻,今天他們已經育有兩個女兒,大的4歲,小的2歲,他們的夫妻關係也在不斷地學習中成長,彼此越來越相愛越來越親密。Meja是在那次Kane找我的一個月以後來到教會的,之後給他們補做了婚姻輔導,他們也一同進入教會的夫妻團契。這幾年的教會生活中,他們的婚姻生活在不斷地更新和改變,用他們自己的話說,當自己真正認識到自己「是誰」,而開始願意向著完美的「誰」而改變時,發現對方也在每一天的更新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