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倫樂: 行了可憎的事?

2017年8月
林麒傑

上次張太觀光中港台後,滔滔不絕把風光見聞講個不停,這次剛從星馬泰旅遊回來,卻是滿肚子氣地述說同團兩位同性戀男士的不雅,對團友視若無睹,毫無避諱,肆無忌憚,叫人反胃。
身為銀行家的霍少豪說他未退休前,就已經對金融界高層裡面的同性戀行為見慣不怪,可是他們的優厚入息及奢華生活令不少下屬也跟風,以為是致富途徑。不說不知,娛樂圈各球壇也有不少人,為嚮往聲色犬馬紙醉金迷,而有意無意走上這條路,為名為利甘心送上自己,這絕非自然生理性取向。

阮百萬感慨地說他有個侄兒,不知怎的走上同性戀之路,作父親的卻蒙在鼓裡,還以為他是因事業而遲婚。後來兒子親口承認時,他已白髮蒼蒼,反對無效。老人家覺得這獨生子自私,沒顧及傳宗接代的責任。其實上帝造男造女時就吩咐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聖經‧創世記》一章28節)

崔姨說斷子絕孫,從傳統觀念來說是大逆不道,雖說同性戀者可以收養孩子,然而無血緣的親情會有幾深有幾真?肯付出肯犧牲嗎?值得懷疑!「同性父母婚姻」生活,對被領養的孩子的成長會有什麼影響?真個不堪設想!

前國內法學鄧教授說,時移世易,在現在的所謂文明先進國家裡,過往的觀念立場已經大幅改變。現代法制注重人權、人道。法律界人士認同同性戀有權享受他們的自由和權利,也認為他們不會危害社會、造成威脅。何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治社會受保障。鄧教授明白各人憑傳統、理性、禮教、文化、宗教的背景,都不能容忍,但他還是勸大家提醒各位小心言論為妙。

茶博士趙叔憶述他曾帶一位自認天生的同性戀者去教會,開明的牧師不但接納,還敦促趙叔多真誠關心他。這新朋友願意讀《聖經》、禱告、參加團契活動,並經歷上帝的愛,兩年後悔改認罪。趙叔說,福音戒毒早已家喻戶曉,希望有朝一日會出現同志更新機構,給他們機會。

腫瘤科李醫生引述醫學雜誌報告指出,男同性戀者因肛交而引發患癌機率很高,僅次於罹患愛滋病。據他觀察,同性戀社交圈子複雜,對伴侶很少從一而終,即使同性「婚姻」結合後,短則幾個月長則幾年便分居告吹。這大概與情慾驅使有關,所以缺乏一種盟誓的委身,更談不上恩情的長相廝守。既是建基於官感,就難免見異思遷、逢場作戲而導致濫交!眾所周知,在同性戀圈子裡,打架和性病極為普遍。

王姑娘說,此種行為本是不想被人知的,然而罪性的發展模糊了他們的心靈,先是扮作很可憐,說受到人家歧視及打壓,到後來奮勇站出來爭取權益及爭取社會接納;有了立足點就進一步要求合法化——「配偶」要等同正常夫妻享有一切福利如退休金、繼承權等;現在還變本加厲擴大聲勢進軍青少年,迫學校課程摻雜彩虹教材。

長老說,同性戀或同性婚姻是挑戰上帝,也是藐視上帝對家庭繁衍後代的旨意。一男一女的婚姻乃上帝原先所創立,在舊約時代同性戀行為甚至列為死罪——《利未記》廿章13節:「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現世代邪惡勢力推波助瀾,「因此上帝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他們雖知道上帝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羅馬書》一章26-27、32節)但願同性戀者能夠醒悟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