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資訊: (法律導航) 遭遇家庭暴力怎麼辦?

2015年6月
文/陳明利律師

紐約市2013年有62人死於家暴,警察局處理家暴案28萬件,平均每天發生765件;紐約市家暴服務熱線,一年接到99,000通求助,平均每天270通。如果遭遇家暴,該如何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

◎怎麼做?

首先撥打911,這可以立即得到救援;如果無法撥打,則應報告給距離最近的警察分局;若受了傷,立即去看醫生,並拍照受傷部位。請注意:任何證據,例如破碎的傢俱、牆上擊打的坑、被撕裂的衣服、損壞的電話或手機以及任何通信資料,例如電話留言、短信或電子郵件等,都會幫助案件調查和起訴工作。

◎會怎樣?

施暴者可能被捕;被捕後需要上法庭見法官。這個過程稱為提訊,提訊時法官可準予施暴者保釋,或不予保釋收押在監,或釋放施暴者並令其在規定日上庭。必須進行刑事立案後,案件才會在刑事法庭上審理。

在刑事法院提訊時,檢察官可要求法官簽發保護令。保護令是一項法庭命令,要求施暴者避免作出某些行為,包括騷擾、恐嚇、威脅、毆打或跟蹤受害者。此外,保護令禁止施暴者通過任何方式聯繫受害者。施暴者如果違反保護令,可再次被捕。

◎其他選擇?

‧家事法庭

如果不希望施暴者被捕,也可以向家事法庭(Family Court)提交訴狀。家事法庭屬民事法庭,訴訟不會給施暴者留下刑事記錄。由家事法庭審理家暴案,受害人與施暴者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有血緣關係;處於合法婚姻中;過去是合法夫妻;有共同的孩子;現在有或曾經有戀人關係。同樣,也可以要求家事法庭簽發保護令。

‧相關機構

除了法院之外,還可以去處理家暴案件的機構尋求幫助:

成人保護服務機構中央接納處(Adult Protective Services Central Intake Unit),電話(212)630-1853;
紐約市反家庭暴力計劃(New York City Anti-Violence Project),電話(212)714-1141;
紐約市老人局(New York City Department for the Aging),電話(212)442-3103;
曼哈頓法律服務處家庭暴力項目(Manhattan Legal Services,Domestic Violence Project),電話(646)442-3100;
紐約亞裔婦女中心(New York Asian Women’s Center),電話(212)732-5230;
家庭庇護所(Sanctuary for Families,Inc.),電話(212)349-6009;
紐約市家庭暴力舉報(New York City Domestic Violence),電話(800)621-4673;
紐約勵馨婦幼關懷中心(Garden of Hope-NewYork),電話(718)321-8862;
紐約郡地區檢察官辦公室家庭暴力專案組(New York County District Attorney’s Office,Domestic Violence Unit),電話(212)335-4355。

必要時也可以尋求律師幫助,以便針對具體情況提出適當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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