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聽八方: (窗內有情) 自由的舌頭

2014年6月
文/樂人

八歳大的強仔一早起來,從離島某覊留所來到醫院赴診。雖然長途跋涉,暈船浪又暈車浪,在候診室又嘔吐了好幾回,臉色顯得一片蒼白,但卻一點不減他活潑頑皮的個性。在診症室中,他總不能安坐櫈子上,好奇地嘗試觸摸不同的檢查儀器,還滔滔不絕地用英語與我說話!可是,他說的都是非一般的英語,全是粗言穢語。他還不斷地問我能否用英語說話。我按耐不住地說:「你懂得用英語與他人溝通?」他稚氣地回應:「我一直都在説英語!」我故意地問:「你只懂得這些英語?」我可憐他還不知道自己在說甚麼!孩子稍稍地安靜下來,看來好像是思想著我說的話。我便繼續說:「如果你只懂得說這種粗劣的英語,便不必再説了。」聰明的強仔明白我的說話,知道自己所説的「英語」會得到別人的認同和接納。他開始說些「正常」的英語:「How are you? what’s your name?」這證明孩子是有分辨能力的,也自覺之前所說的並不合宜。我便開始用一些簡單的英語與他對話,還鼓勵他要好好學習正確又有禮貌的說話,作個好孩子!

其實,粗言穢語是一種言語暴力,也有些人認為說粗言只是一種情緒表達。可是,發洩情緒時要用具侮辱性、辱罵性或攻擊性的說話,令人難以接受!更有人認為說粗言並非大不了的事,甚至彼此以粗言呼應,可以消除隔膜,更有親切感。這些都是粉色的借口,掩飾內心的無知和脆弱。自欺欺人地相信這是豪氣、灑脫、自我性格的表現!

雖然當今社會倡議言論自由,但也不能強迫旁人聽粗言穢語,也不能勉強他人接受這種暴力噪音的滋擾。現時的香港法例,在公眾場所、公共交通工具、法庭、政府場所內說粗言是犯法的。而《醫院管理局附例》也列明任何人不得在醫院內「使用令人厭惡煩擾的言語,作出不雅或影響秩序的行為」。若有人傷害醫護、粗言穢語或語帶恐嚇,又或損壞醫院物件等,均屬違法,醫院除可驅逐違例者離開,亦可提出檢控。違例者一旦被定罪,可判罰款及監禁。無論如何,說粗言不單令人僧厭,也是不尊重別人及自己的行為。除了自眨人格,更會惹來旁人投上鄙夷的目光。《聖經‧雅各書》第三章指出舌頭便是火,在我們百體中,舌頭是個罪惡的世界,能污穢全身,還提醒我們要謹慎地把它勒住。

 

其他耳聽八方文章

(讀得自在) 不如扎根於永恆
(師心童心) 人貓情未了
(江山如「話」) 不捨三型
(窗內有情) 自由的舌頭
(人間有情) 小確幸
(傳媒春秋) 中國互聯網的喜與憂
(閱世情) 電郵不如見面
(小草無聲) 苦難橋

2014年6月內容

專題 • 耳聽八方 • 營商有道 • 通識教育 • 天倫樂 • 親子樂 • 兒童天地 • 生命線 • 免費活動消息 • 智慧之窗 • 健康寶庫 • 世界遊蹤 • 香港角聲與你 • 勵志影視 • 繽紛世界 • 基督教服務 • 愛心匯點 • 生命的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