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 : 生命真的有Take 2嗎?

2019年4月
專題策劃及撰稿:楊佩珊、黃熾明、胡明慧、伍志婷、唐泳欣、黃玲玲、梁家如、周簡豔珍

「復活」一詞的定義,若從生物學角度來看,是指生命死亡後,再復生的意思。不過在基督教裡,復活分別有兩種含意,就是身體和靈魂。其中靈魂復活,又稱靈命甦醒,它只要在人們願意信主的一刻開始,隨即會同基督連接起來,以及聖靈進入他們的內心,成為上帝的兒女;直到天父再度回來之時,肉身能夠復活,並且擁有永生。然而它是一個過程,信徒必須要倚靠聖靈的提醒與引導,使他們踏上正路,靈命方可更新。

浪子回頭之實錄

對於有關靈命甦醒的事跡,其實是遍佈在大家的生活當中。簡單來說,基督徒講述信主後,天父如何改變他的生命,便是最好的例證,以下是筆者朋友靈魂得救的見證。
小敏生於基督教家庭,加上她父母嚴厲管教的原故,所以童年時的她,都算是個好孩子。只可惜在青少年時代,由於家庭適逢巨變,再者她多年來深受校園暴力的傷害,繼而開始無心向學,性格變得桀驁不馴,漸漸亦遠離教會生活,讓雙親感到頭痛不已。當小敏投身社會後,因過去不堪回首的經歷與創傷,以致她未能找出踏實的人生路向,直至在她身上發生一件事後,她前所未有地對心儀的行業,立下堅定的決心,甚至付出一切也甘之如飴。在小敏奮鬥期間,遇到一位改變她生命的朋友,令她走回正確的人生道路,而且因著主耶穌透過各種的方法,向她表達不捨不棄的愛,最終她迷途知返,重投天父的懷抱。
現實往往是殘酷無情,一顆為理想去努力發奮的心,卻被不近人情的社會徹底粉碎。此時小敏不僅是無比的失落,更對將來完全陷入迷惘,儘管遭遇這些不如人意的事情,但她深信上帝會帶領自己走出困局。直到某天,她出席一個基督教機構的活動,並同時加入該團體的義工,皆因她感受到這裡的主內肢體,紛紛傚法基督的榜樣,全然地包容和接納他人,填補了她一直對「溫馨的家」之渴望。後來小敏變成了此機構之職員,她不單非常喜歡個人的工作,還有跟同事相處十分融洽,最重要是她終於可以安身立業,尋回失掉已久的自信,只是她意想不到的,竟是從工作中得著一份成就感,使她重啟積極的人生觀之際,小敏立志要終身全職事奉主,以報答祂的厚愛!
小敏的經歷,令筆者想起「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聖經•哥林多後書》五章17節)的確,作上帝的兒女是何等有福,縱然遇到困難,祂會通過任何的方式,如差派弟兄姐妹前來陪伴與幫助,讓他們得到安慰及溫暖,更何況天父會增添人們的信心,給信徒滿有愛和希望。

犯姦淫者的救贖

除了信徒的見證之外,《聖經》也有很多記載,惟筆者感到最深刻的,則是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到耶穌面前試探地問道:「婦人犯法,據摩西的律法,乃要用石頭打死她,祢又會怎麼辦?」
接下來,耶穌挺直腰對他們說:「你們誰是沒有罪,便可以拿石頭打她。」
他們聽見這話後,就從老到少逐個地離開。只剩下耶穌和她。
跟著耶穌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裡?他們沒有定妳罪嗎?」
她說:「主阿,沒有。」
耶穌說:「我也不定妳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從上述的事情可見,耶穌不但拯救了卑微的生命,還說出公義,令人有盼望。只因祂在世人的生命裡存放著「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平安、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聖經•加拉太書》五章22節)願在這世代中,眾人能獲得復活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