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商有道: (職場解決) 「睇唔過眼」之第二回

2019年3月
◇司徒永富

上回提到有關中外看客文化的事件,之後有心理學家,對於這個議題作出研究,發現人們有一種依賴的心態,當我們知道有其他人存在時,通常會將解決問題的責任放在他人身上。
看客文化讓人們錯失了,很多解決災難發生的機會。大家不妨反思一下,在平常的工作中,我們有否試過,當發現團隊有問題出現,我們以為其他人都會發現,而沒有主動提出來呢?假如有的,大家不妨想想,也許解決問題的唯一機會,就在你身上。
在我成長的路上,有三次「睇唔過眼」的經歷,是比較刻骨銘心。現在想起來,其實是有生命危險的,但當時並沒有想得太多而已。一次是位於尖沙咀渡輪海旁,在寒冷的夜裡,忽然看到一人頭載浮載沉,原來是一中年女士失足墮海,不善水性的我,二話不說走到泊在岸邊的船舶,拿起救生圈便往水裡衝。最終與另一善心人把她救起,回頭望碼頭上不乏「看海」的人羣,包括船舶上的船員,卻只在圍觀。另一次是一中年男士,走到我工作的銀行櫃位,行跡可疑,我便走近櫃員旁,赫然發現,男子把寫上「打劫,有炸彈!」的字條遞給同事,大概此人留意到已被我發覺,於是他把一包裹往同事方向拋,同時也奪門狂奔;我稍為定神後,便跑出門外,一邊追一邊說打劫,可惜在沒有人理會下,男子已消失於人羣裡。還有一次,下班途經街市,一壯男小販向另一海鮮檔婦女動手,邊粗言穢語邊拳打腳踢,在場有不少人圍觀,不過沒人勸阻,穿著西裝的我,化成為街市超人,走前「好言相勸」,就在一輪混亂中,我發覺「有人」(應該是海鮮檔的女子)把一大盤水往我身上淋,眾人發現我一人狼狽地呆著,隨即四散去了。
上面三次的經歷,可以說是本著一股傻勁做的,若稍加思索便不會做。自問自己是貪生怕死的人,可是「睇唔過眼」的「死性」,還是經常被「傻瓜」的真我主導。但願這世界會因為多一個傻人,而少一件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