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 : 洋溢愛與和平的社區

2018年12月
專題策劃及撰稿:鄒景雄傳道、楊佩珊、黃熾明、唐泳欣、胡明慧、伍志婷、吳洛曦、陳錦壽、梁家如、周簡豔珍

關於社區定義有這樣的描述:「社區是指有共同文化的人群,居住於同一區域,從而衍生的互動影響。」現今的社區中心遍佈香港各區,服務方面更包羅萬有,包括逾250間社區及青少年中心、75間日間護理中心、17間兒童院、35間安老院、逾100間老人中心等。事實上有很多社區服務,也是從教會團體伸延開去,同時有不少的教會,亦建立在社區當中;甚至有些中小型教會,註冊成為社福機構,向弱勢群體派發物品、探訪活動等。所以筆者認為教會在社區內,有一定的角色與關係。
或許教會不是社區服務的專家,不過跟社區中心一樣,對社會有需要的人士,會不斷地關注和盡力去幫助,因為《聖經》教導我們:「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聖經•馬太福音》廿五章40節)。其實社會服務是福音的一部份,對於社區中心而言,主要集中在社區服務,而教會則在靈命及牧養等工作,縱然服務方向不同,但雙方目標也是表達基督的愛,使到社區中心與教會,能跟人建立關係,散播福音的信息。由於社區內的人士大多數是鄰舍,故容易明白區內的情況,和他們同行是最理想。
筆者事奉的教會,曾嘗試在社區舉行很多類型的活動,作為溝通的平台,例如讚美操、自修室服務、平等分享行動、球類比賽、音樂會、功課輔導班、小食製作、探訪拾荒者及清潔工友等活動。街坊在參與的過程中,除了建立他們的信心,發展個人才能,擴展社交圈子外,我們更可認識到社會上不同的人士,以瞭解他們的需要,體會他們的境況,互建良好的關係,上述亦是社區中心所做的工作。
最後,無論教會和社區中心,甚至是信徒,我們都有責任宣揚上帝的愛。耶穌曾說:「憐恤人的人,也必蒙憐恤。」,因此我們要效法基督去服侍人,讓人認識天父是關注窮人、受欺壓的人。實踐施比受更為有福的精神。筆者相信教會及社區中心,不僅能給社區帶來正面、健康的力量;甚至可以為主作鹽作光,以生命影響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