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倫樂: (談婚論嫁) 從沒有留影的「天空之鏡」說起

2018年4月
◇杜婉霞(好好戀愛學堂堂主任)

話說我和孝國,老爺,奶奶等一行七人跟旅行團去馬來西亞過新年,第四日按行程是去著名的「天空之鏡」。從吉隆坡出發經過一個多小時的車程,再坐船半小時,便到達位於瓜拉雪蘭莪對開馬六甲海,名叫沙沙蘭漁村海灘Sasarah Beach 的自然奇觀。 在潮退時會有一片廣闊的沙地呈現出來,因水位輕輕高過沙地而形成像照鏡倒影的鏡子,一望無際的使人分不出天與地,實是難得一見的天然奇景。

幸得到導遊昨晚給我心理準備,往「天空之鏡」的來回車程船程連在島上的拍照時間,全程約三小時是沒有廁所的,我知道自己的身體承受不了,所以當下已立定主意不去了。 由於我們一連兩晚住在同一間酒店,於是決定自製自由行,到住宿酒店後面的超大型購物商埸逛逛,接著食午飯,之後在房間看書,等孝國傍晚回來分享他行程中的喜悅,這天我感到非常悠閒舒。

可是當我與姊妹群組分享自製的自由行時,竟有新加入群組的姊妹發表不同的意見與提問,說:「……你們一起去旅行,卻獨自離群,會否怪怪的?你作這個決定,丈夫不介意嗎?你家公家婆又會怎樣看?若換轉是我老公,他準會黑面,我也會覺得好像很掃興似的,然而他不開心令我有點罪惡感……。」

不過,我和孝國結婚已經二十三年了!經過多年磨合,我們十分熟悉彼此脾性,能為他做到的事情,我必定盡力,但不可以做到的,亦不會為難自己,所以沒有人能勉強我。衷心多謝老公給我的愛、體諒與自由度。我們相處的要訣,是崇尚空間和選擇:不要勉強、不會委屈,亦不加壓力。也許未必適合所有夫婦,但對於我們而言,至今仍很奏效。

至於姊妹的反應,倒讓我在想,多少時候我們因害怕對方的反應 (黑面),而不能或不敢說出自己的真正意願,結果一次又一次的妥協及讓步,使我們越來越忽略自己的需要和感受,甚至嚴重到長期被情緒勒索也不自知的地步。

『情緒勒索』是自上年一月出版以來已火速銷售超過十五萬本的台灣書。作者周慕姿是心理諮商師,她將人與人之間如何勒索與被勒索的來龍去脈都細緻描繪。情緒勒索的三個元素亦包含在姊妹的對白中,就是Fear (恐懼 — 怕對方唔開心), Obligation (應該– 有責任令對方開心) ,和Guilt (罪惡感– 覺得對方的唔開心是自己做成) 。人在迷霧 (FOG) 中很難找到愛,甚至看不清所愛的對象。

還是《聖經》說得好:「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約一 4:18上) 當關係中存有太多恐懼,愛的成份又有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