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聽八方: 買樓給孩子這回事

2018年1月
◇ 何羅乃萱

這天,電台的烽煙(phone in)節目談的是一個很貼身的題目,就是孩子要買樓,父母該怎樣回應?

有些父母選擇袖手旁觀,認為孩子已成家立室,買樓是他們的事。沒本事買的,就租吧!有些父母心較軟,選擇幫孩子付首期,其他的要他們夫妻繼續供。有些卻是未雨綢繆,孩子只有幾歲,已經買定幾個單位,打算一人分一個。但也有些堅持買了單位給孩子住,但房子仍屬於父母的。到有天撒手人寰,房子自然歸到孩子名下。

當然,更敏感的問題是:房子該寫上誰的名字?是父母跟孩子聯名?孩子個人名義?孩子跟他的配偶?比例怎樣分配?均分?孩子跟配偶都是五五?還是自己的孩子多點,外人(即媳婦或女婿)少一點?這些都是要面對的問題。我的原則是:萬事要商量,不能視為「理所當然」。

對為人子女來說,就是:即使父母有這能力,也不代表「非幫忙不可」。要視乎大家對買樓這回事的理解看法,有些父母覺得已盡了父母之責,就算不幫也不代表他們不愛子女,也有些是因為跟子女關係疏離,所以不想再跟孩子有金錢瓜葛,如果是這樣,為人子女的要想怎樣跟父母修補關係,而不是覬覦父母的那棟樓啊!
至於為人父母要拿捏的,是如何在「幫得就幫」跟子女在「坐享其成」兩者之間的「分寸」。這需要很大的觀察智慧與能耐。最重要的是父母同心,我們跟配偶的共識很重要,否則孩子會傾向找「較疼他的」那個游說。如果孩子不是游手好閒不知進取,而是明白他們怎樣努力也難以達標(深信現代不少家庭的孩子是這樣),將咱們的老本幫他付首期又何妨?反正錢存起來也要用得其所。不過要孩子倆口子繼續供樓卻是天經地義的要求。怎說,咱們倆老他日也要有點積蓄「傍身」,總不能永遠無條件供應吧!

問及房子寫誰的名字,最好事先商量。父母可把權交給孩子,倘若真的對孩子另一半「缺乏信任」,大可遲些再決定,先寫父母名字或孩子名字也可。總之,要跟孩子預先商量,達成共識。在親人關係中,金錢樓房都是敏感問題,處理得宜並不容易。放在禱告中,求主引領提醒,然後以愛心行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