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之窗: 寵物情緣 說話行為

2017年12月
◇鄭民豐

「高大英俊」的阿財。

我家包包剛過了五歲的生日,在網上訂了個繩結玩具給牠,希望牠會喜歡吧。五歲的牠都是跟以前沒什麼分別,暫時沒病沒痛,感謝主﹗因為牠,我們都認識了區內其他的狗及狗主,當中有數隻已經過身。從其他狗主經驗得知,香港的獸醫服務是可以的,只不過是價錢相對於人類看的醫生收費較高,這應該是因為獸醫服務沒有政府補貼吧。
包包有個朋友叫阿財,牠住在我們附近的一間地舖,是少數能夠與包包玩的狗,我太太都很喜歡牠,認為牠「高大英俊」,假如包包沒有絕育的話,應該可以跟包包是一對呢。牠之前是在同一條街的另一個車房的人所養,晚上收舖後牠便會跟店主一同回家,但是有一天牠沒有跟主人回家,因為該店結業了,然而主人不打算繼續養牠。之後鄰近的一家地舖的人動了慈心收養了牠,現在阿財的生活與之前差不多,都是日間四處遊走,到晚上才回舖內。

幸運地找得新主人

阿財是比較幸運的,在被棄養後能夠短時間找到新主人,亦幸運地沒有被人舉報至漁農署,寄望牠的主人能夠把牠養到終老。話說回頭,我只能寄望阿財的主人能夠這樣,不能要求他這樣做,畢竟我只是一個萍水相逢的街坊;如果阿財真的有需要幫忙,身體力行的幫助,總比只是口頭說說幾句更為有效。
正如我們的信仰,有很多賺人熱淚的見證故事,每個主人翁的故事都看到上主的介入,上主帶來的改變都讓人明白,祂是一位充滿恩慈的父神;返回現實情況,究竟我們本身的見證,是否能讓身邊的人看到福音的大能?對於這個事情,筆者在父神面前慚愧十分,很多事情都需要認罪悔改,犯錯的仍然犯錯,感恩的是聖靈仍然不斷提醒,令我不至於對罪麻木;這數年間亦意識到,做一個表裡一致的基督徒,比起一個看似「好好睇睇」的基督徒,更能讓身邊的人知道福音是什麼回事,福音並非只是給予人一個冠冕堂皇的稱號-基督徒。「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唯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7:21)

小心說話

口頭說說幾句不比身體力行的有說服力,而沒有查明清楚的更會帶來破壞,就像最近一間食肆被誤會「掛羊頭賣狗肉」,源於一篇不只是幾句的消息,此消息一出各路人馬義氣填胸,誓要這間食肆為宰殺狗隻付上代價;及後經各方及政府部門查証原來食肆真是賣羊肉,賣狗肉其實真是誤會一場,店主沉冤得雪,各人轉為攻擊消息發放人士。我們曉得神的說話滿有能力,同時都不要輕看我們所說的話。「這樣,舌頭在百體裡也是最小的,卻能說大話。看哪,最小的火能點著最大的樹林!」(雅3:5)
我們有很大的自由去做、說和寫,而聖經給了我們很多的規範,令我們明白怎樣做才是符合上主的意思。如果人們看到基督徒怎樣實踐上主的教導,這就已經是在傳福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