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聽八方: 情話家常 賞罰要分明

2017年11月
◇ 何羅乃萱

最近聽到一位家長說,孩子唸的學校,是沒有懲罰制度的。孩子做錯事,不用記過,做對了就會收到老師的鼓勵。

「這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家長這樣問。

其實,學校廢除懲罰制度這政策,屢有所聞。還記得有一趟,一位在大公司當主管的家教會主席大義凜然跟我說:「這一代的孩子,真的『唔罰得』!我辦公室的年輕小子,就算遲到也不敢多說兩句,怕他一氣就走。」

噢,原來如此!

但若一個人做錯了事,破壞了規矩,不用接受懲罰,他又怎知道錯?特別是面對這個自我中心,高舉個人主義的世代,賞罰模糊的話,是非對錯又如何分辨?

有老師告訴我,面對學校只賞不罰的制度,那些頑劣不聽話的學生,只會變本加厲。愈稱讚他,他就愈任意妄為。

其實,人犯了錯,總會產生後果。如在課室作弊,被查出來當然要扣分,即或不扣,但看在同學眼裏也並非光鮮的事,這本身就是一種懲罰。難道被發現了,還要稱讚他懂得「出貓」是智勇雙全嗎?

我是同意賞罰要分明的,只是懲罰的態度要留意。

當孩子接受父母或老師懲罰時,其實是一個強者對著弱者。懲罰可以嚴厲執行,但不需要大聲吆喝。懲罰可以剝奪孩子玩耍的權利,讓他靜坐思思己過,而非不住奚落甚或言語虐待。
懲罰除了要孩子承擔做錯事的後果,如說謊就會失去別人的信任,還要孩子懂得深刻反省,改過自新才行。這也是懲罰的最終目的。

若家中或學校沒有懲罰制度,就如街道上少了紅綠燈一般,會不知道何時該停,何時該走。做事失了分寸,進退也會失據。

不過媽媽要特別留意的,就是懲罰孩子的時候,要情緒控制得宜。若因一時之氣對孩子過度懲罰,在他小小心靈留下難以磨滅的烙印,那就不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