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 : 子女性別自信 家長八個原則

2017年10月
專題策劃及撰稿:康貴華、勞伯祥、趙秀華、謝陳惠珊及周簡艷珍

1.切忌性別歧視

無論是重男輕女或重女輕男,都會損害子女的性別自信,使之產生性別自卑。

曾有一位成功已婚專業男士,除了易服(Cross Dressing)行為外,生活上沒有大問題。他的易服行為只限於在家獨處的時候,易服時會感到平安舒適,但被妻子發現,妻子擔心這行為會影響子女。追查原因發現,他的母親一直期望有女兒,他在高小和初中時,母親曾幫他電一頭鬈髮,又鼓勵他在冬天穿女性絲襪保暖……易服,是為了滿足母親的心意。

父母難免對孩子的性別有所偏愛,但要明白:這樣做對孩子的性別認同和自信建立有負面影響,必須儘快放下偏好,無條件地接納欣賞子女的性別。

2.注意跨性別苗頭

父母要密切注意子女在不同階段的心性發展。

孩子在一歲半至兩歲,已開始有性別認同意識;跨性別的思想行為,亦通常在二至四歲展現。可惜有些父母未能及早察覺子女的跨性別苗頭,或未必重視介入,直至孩子7-11歲時才開始擔心,卻不知如何回應。

要讓孩子知道,父母不鼓勵跨性別行為,但切忌批評責備,以免損害親子關係。父母宜儘量把握機會,充分稱讚和肯定子女的性別身分,以增強子女的自信。

3.展現兩性角色

在子女建立性別認同和了解兩性角色的過程中,父母的影響至為重要!父母是子女最早接觸的兩性角色,必須以身作則、樹立榜樣。應該多在子女面前表現彼此間的尊重、稱讚和欣賞,使子女覺得兩性平等、各有強弱、需要相輔相成。讓子女從父母身上看到,兩性角色如何化解衝突、彼此配搭合作。

4.接納子女

其實每個人都同時擁有男性氣概和女性氣質,分別只在於比例不同。性別氣質的成因,包括先天和後天的各種複雜因素。父母要幫助子女在成長過程中學習性別角色。

5.勿讓子女代替配偶

父母切勿讓子女擔當配偶角色,以免妨礙子女成長。若夫妻關係惡劣,容易不知不覺地從子女身上尋找慰藉,影響他們的性別認同和性傾向發展。

6.幫助建立同性友誼

5-10歲是性別認同鞏固期,孩子需要同性朋輩的接納,才能建立性別自信和自尊。若遭同性朋輩嘲笑、排斥、孤立或欺凌,會產生心理傷害。

子女入學後,父母要關注他們能否和同學建立融洽關係,特別是與同性同學。若子女陷入困境,便要保護孩子、疏導情緒、肯定孩子的性別身分。主動聯絡老師表達憂慮,並與校方商討改善方法。也可以透過生日會、旅行、康樂活動,幫助孩子與同學建立友誼,使孩子在學校有好朋友守望相助。

7.父母同心協力

很多父親仍受傳統觀念影響,認為賺錢養家才是最大責任,將教導子女的責任推給妻子。其實,父親在教養子女上應擔當領導角色,父親所扮演的角色,無論母親怎樣努力,也不可能完全取代。若父母彼此相愛,同心協力教養下一代,效果自然顯著。

8.努力建立親情

父子關係的建立,是透過做事情;母女關係的建立,則通過傾談分享。以下建議供家長參考:

‧少批評責備,多稱讚肯定;正面肯定與負面批評的比例,最好保持5:1。
‧給予子女充分的時間和關注。
‧父子或母女間要有身體接觸、如拖手擁抱。
‧一起玩耍、運動,建立共同興趣。
‧在特別的日子裡送子女具性別特色的禮物。
‧建立父子情時,母親要放手,刻意安排父子獨處時間,鼓勵兒子學習父親。
‧父親對女兒的性別認同也是舉足輕重。愛惜妻子女兒,會幫助女兒喜悅自己的女性身分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