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 : 心性發展 三階段

2017年10月
專題策劃及撰稿:康貴華、勞伯祥、趙秀華、謝陳惠珊及周簡艷珍

生理性別身分 (Biological/Assigned Sexual Identity)
出生

性別是按新生嬰兒的生理性特徵而被社會賦予,我們稱之為生理性別身分,屬於孩子在心性發展中的第一個階段。

心理性別身分(Gender Identity)
2至10歲

第二個階段在2歲時開始建立,3至4歲形成。

心理性別又可分為兩個層次:第一層次,自覺是男性或女性;第二層次,感覺自己的男性氣概(Masculinity)或女性氣質(Femininity),包括強與弱、對自己性別角色的喜愛、接納程度,以及自己與其他同性是否有很大分別。

心理性別身分的形成,醫學界普遍認為成因複雜,乃由各種先天因素(包括遺傳基因和母腹中性荷爾蒙等生理因素)與後天因素(包括出生後的性荷爾蒙、家庭、心理、人際關係和各種社會因素)互動形成。2013年出版的《美國精神病協會:精神病斷症及統計手冊第五版》也沒有斷言,性別認同是與生俱來的,只指出「心理性別是因各種生理、心理和人際關係的因素互動形成」。

心理性別的後天因素,有賴於孩子與同性別的父母建立親密關係、性別認同(Identification)與模仿(Modeling)。男孩的認同過程較女孩複雜,需要由與母親認同轉向與父親認同(Identification Shift),經歷與母親分離及個體化(Separation and Individuation)過程,因此母親願意放手及父親的接納愛護,同樣重要。

著名心理分析大師佛洛依德(S.Freud)認為,若任何因素影響孩童對異性父母的愛、對同性父母的認同,都會阻礙心理性別的正常形成。5至10歲是心理性別的鞏固期,孩子需要同性朋輩的接納愛護,才能建立個人的性別自信(Gender Confidence)和自尊。

性傾向(Sexual Orientation)
10至14歲

性傾向是指一個人,持續地被某一性別在愛情上(Romantic)和性慾上(Sexual/Erotic)所吸引,在10至14歲期間開始建立和形成,剛好也是青春期和次性徵發育期,為心性發展的第三個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