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倫樂: (創意教育) 行動記憶

2017年8月
◇雷玉蓮

專欄從年初至今,一直都在闡明腦細胞必須經過encode收集、store儲存、recall提取的三個階段,才能在記憶跑道上奔馳。由於記憶力管控知識的儲存與保留,與智力有著某種程度的關聯性,讀障學童便多在第三步驟的提取功能上出現困難、把資訊東倒西歪地存放於腦際間,導致學習過程不善及不整全。倘若記憶力不足或欠缺,新學習的資訊就無法進入長期記憶的模式,仿如什麼也沒有學過或學會一樣,因為它亦區分為:

一) immediate memory瞬間記憶力
二) short-term memory短期記憶力
三) long-term memory長期記憶力

假若資訊未能依次進入各區域,學童仍可依仗後天的訓練,減少智力發展的限制,那是:

1. Procedural memory 程序型的記憶,只在意識層面處理訊息,一般很難被察覺,像騎腳踏車、彈鋼琴、打麻將、打網球或高爾夫球等,並不需要特別思考如何騎腳踏車或彈奏下一個音符,行為反應會自然地把它的記憶呈現出來,不斷練習能促進這種記憶力的形成,單憑想像力則無法讓學習達到最佳境界。

2. Declarative memory 陳述型的記憶,在意識上察覺到訊息的處理,以符號或語文表達來取代資料儲存方式,利用相關的事物或類似的環境來幫助提取回憶、像人名或文字或色澤等,以減少張冠李戴的機會。猶記得有一句西方的諺語指:What I hear, I forget;What I see, I remember;What I do, I understand – 我忘記所聽到的;我憶起所見到的;我明白所做到的。

人類透過學習來獲得外在的知識,藉由經驗的累積,將規則應用到未經歷的情境,說法果真不無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