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 : (社論) 正確理念產生能量

2017年1月
專題策劃及撰稿:鄧玉蘭、梁家如、謝陳惠珊、黃鳳儀、趙秀華及周簡艷珍

「有愛無礙」,是何等偉大的詞語!恍惚讓人看到「愛」長出了翅膀,衝破了重重障礙,飛到被愛的人身邊。也令人想到「愛」,是起死回生的靈藥,讓衰殘的生命,「復活」過來。西諺有道:「愛可以令一切成長(All things grow with Love)」讓我們的心靈都充滿了愛,一同譜出人生最美麗的詩章!

然而,人生在世,走過跌宕起伏的世途,得到的不盡是愛,還會受到傷害。因此,大部分的人,都活在愛恨交加之中,既傷害別人,也受別人傷害;漸漸地,有些人便以心中的恨,代替了原來的愛,這就是「恨是因為愛」的來源。世上多少夫妻反目成仇、多少兄弟鬩牆互鬥……我們在茶樓食肆當中,常會聽到怨聲四起,這已成了社會的常態。如何保持愛的心靈?是值得我們探索追求的。

本月《號角》專題所呈獻的,不只是對殘障、智障人士的關懷愛護,還帶領讀者接觸愛的源頭,讓大家有正確的理念,散發出人生的正能量。就以事實而論,中國的殘障、智障人士,歷世歷代,在社會上都備受欺凌。這是由於迷信和錯誤的觀念,認為家有智障、殘障孩兒,是祖宗或父母作孽,不但孩子受到歧視,祖宗、父母都受到冤屈。

但耶穌基督,卻為世人解了這「生而殘障」之謎,徹底地改變了人們對殘障人士的觀念。以下是《聖經‧約翰福音》九章1-3節的記載:「耶穌過去的時候,看見一個人生來是瞎眼的。門徒問耶穌說:『拉比,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耶穌回答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上帝)的作為來。』」

原來,生而智障、殘障的人,並非因為誰的罪孽,而是為顯出神的作為;讓人生發憐憫和愛心,也為自己的「正常」而感恩。使徒保羅,在《聖經‧哥林多前書》十二章進一步闡釋:「就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身上肢體,我們看為不體面的,越發給他加上體面;不俊美的,越發得著俊美。我們俊美的肢體,自然用不著裝飾;但神配搭這身子,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肢體……」

這些清晰而革命性的理念,讓西方社會對智障、殘障人士,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讓殘障、智障人士,不但在社會上不受歧視,還受到特別的照顧,造就了不少像海倫‧凱勒(Helen Keller)等不但殘而不廢,還在歷史上成就輝煌的人。這正確的理念,也成為「進步國家」的標籤之一,今天中國的大城市,公共場所有殘障人士通道,交通上有殘障人士設備,也是間接受到《聖經》的正確理念影響。

這些事實證明,正確的理念,會為社會產生正能量。在此,呼籲大家像那些委身服事殘障、智障的基督徒一樣,以信心與愛的源頭──耶穌基督接軌。您會發覺,「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您就不會有恨,只會有愛,這「愛是永不止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