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 : 聖經‧土地‧關懷

2016年2月
專題策劃及撰稿:賴子通、劉婉瑜、賴秋玲、趙秀華、謝陳慧珊、周簡艷珍

對於許多「無殼蝸牛」來說,能夠「承受土地」是多麼寶貴的祝福!《聖經》記載了上帝因著愛,把土地賜予人類,讓人得到身體與靈性上的滿足。在創造人類之前,上帝先創造了美輪美奐的大地,並有日月星宿、花果草樹、鳥獸蟲魚,就像父母為未出生的孩子佈置居所。人在地上可以享受豐富的資源、栽種食物、建立房屋及家庭,並發展經濟、道德、文化、藝術、信仰等多層次的生活,從而經歷上帝的創造恩典。

管理大地

人類和土地都是被創造之物,因此人不能真正擁有土地,只是有權使用。但是可使用也不表示可為所欲為;人必須遵循規律,愛惜土地,並關懷弱者,這樣,才會得到上帝賜福。

人有責任保護土地。《聖經》記載以色列人可連續耕種六年,並收藏土產。到了第七年,就是「安息年」,便要停止耕作、栽種或收割,讓田地休息,補充養分。若不停耕養地,只會令田地貧瘠,得不償失。《聖經》對於天然資源的平衡,符合現代農業科學的發現,休耕亦能避免泥土的養分耗盡。

關愛弱小

「一滴都賺到盡」是上帝所不容許的。即使以色列人在屬於自己的土地上,用自己的勞力去耕種穀物或栽種果樹,收割時也不能盡取莊稼。長在田角的不可割盡,樹上的果子不可摘盡,遺落在田裡的麥穗和掉在地上的果子不可拾取,忘記拿走的也不應回去再取,在「安息年」自然長出來的農作物不可收割。訂定這些律例,是為了給沒有土地的人留下糧食,讓窮人可以拾取,不致捱餓。

當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之後,每個家族都獲得一份土地。土地可以買賣,但不能永遠「賣斷」,原主有權贖回。沒有能力贖回土地的,若等到每逢五十年一次的「禧年」,土地都要歸還原主,而原主無須付贖價。禧年的目的是要滅貧及恢復土地的權益,讓窮人有機會重新開始。對於長年失去產業的人,能夠重返家園是多麼重要的盼望!

民安國泰

表面看來,這些律例似乎對富人不公平,為什麼自己辛苦賺來的財富要與窮人分享?因為每個人都有機會變為窮人!《聖經》並非支持「平均主義」,但強調富人應該照顧弱者,以締造和平、公義、關愛的社會。宏觀地看,《聖經》的法則能避免貧富懸殊及動盪暴亂。若富人囤積大量土地,便成為特權階級;把太多財富留給後代,令他們無須奮鬥,也非家族之福。當每個人都得到生活的基本需要, 人口才能持續增長,社會才可安定發展。若有外敵入侵,國家便有強大精壯的軍隊去保衛人民的性命和財產安全。

永恆產業

再者,人的工作能力、健康和生命也是上帝所賜的,農作物的豐收更有賴上帝的保守。若上帝收回,人隨時一無所有。《聖經‧創世記》說:「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人的壽命不過數十載,能夠享用的有限。因著愛,上帝應許凡信祂的人會得到永生,那才是人可真正擁有,且存到永恆的基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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