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倫樂: 復活情

2014年4月
文/安瑩

今年的清明時節,沒有紛紛的細雨,松柏墳場陽光普照, 綠草如茵。思鳳帶著兩個孩子,抱著大包小包的東西,從車 子裡鑽出來,然後對車內的鼎勳說:

「你在停車場等我們吧,大概半個小時就回來。」

「我跟妳一起去不好麼?妳拿著那麼多東西,又帶著兩個 小的。」鼎勳關懷地說。

「噢!不,千萬不要來。我和孩子們去好了。」思鳳紅著 臉,尷尬又堅決地說。

「好啦!好啦!我在這裡等妳吧。」鼎勳無可奈何,拿出報 紙,預備打發時間。

◎亡夫墓前‧ 羞愧悔恨

思鳳帶著孩子,轉彎抹角地走了一段路,來到亡夫永勝的 墓前。她望著亡夫的遺照,怔了一會,埋藏在心底的酸楚,再 次湧現出來,淚盈滿眶地對孩子們說:

「來,我們一起跪下,給你爹地叩個頭吧。你們叫聲爹 哋呀!」說到這裡,她已忍不住爬在地上,邊哭邊訴,「亞勝 啊!你死得這麼早,拋得我和孩子好苦啊!亞勝,我對不起 你……」

「媽咪,媽咪,不要哭。」孩子們不知所措地勸著她。 思鳳哭訴了半天,想起鼎勳還在等她,便抹乾了眼淚,又 偷偷地燒了些元寶、香燭、紙錢之類(澳洲大部分墳場是禁 止點火燒東西的),便帶著孩子們走了。

◎情人催促‧ 矛盾萬分

回到車上,鼎勳見她淚痕未乾、戚容猶在,便憐惜地想親 她一下,但她嘆了口氣,出於本能地避開。 「妳怎麼了?」鼎勳對她的態度,有些不太明瞭,「妳不是 說好,今年清明上完墳,就和我談婚事的嗎?」

「……」思鳳無言以對,又陷入思想鬥爭之中。

思鳳和永勝,原是一對恩愛的夫妻。但在五年前,永勝才 30歲,就被癌症奪去了生命。思鳳年紀輕輕,孩子一個3歲, 一個還在襁褓之中,雖然得到人壽保險的賠償,但孤兒寡婦 的日子,也並不好過。

鼎勳住在思鳳家附近,是個熱心的青年,同情她孤身一 人,又帶著兩個孩子,於是常常主動去幫助她。如此你來我 往、日久生情,漸漸情同夫婦,無所不至。只是每當他提到 結婚,她便反反覆覆,拿不定主意。

「我對不起亞勝!我現在這樣,已夠對不起他了。若帶著 他的錢和孩子嫁人,將來怎樣去見他。」」有時她這樣想。 「人死如燈滅,我嫁了他哪裡知道。現在的女人,再嫁甚 至嫁幾次的,多得是呢!」」有時她那樣想。

「但很多女人再嫁,都是和丈夫感情不好,鬧了離婚才 再嫁的。我和亞勝從前千恩萬愛,現在變了心,他一定在怪 我。」

對於再婚的事,思鳳就是這樣矛盾;正如她相信人死如燈 滅,卻又給永勝燒紙錢;知道女子要有貞操,卻又難禁苟且 之事。她是個現代的女性,當然不會像魯迅小說中的祥林嫂 一樣,怕將來死了下地獄,前後夫都要爭她為妻,閻羅王只 好把她鋸成兩截,讓他們各取一半。但在冥冥之中,她又知 道人死之後,並非一了百了。

◎三姑六婆‧ 鬼話連篇

他們的婚事,就這樣在她的心理掙扎下,蹉跎歲月;他們 的關係,就這樣偷偷摸摸,而又充滿罪惡感。今年開始,鼎 勳已忍無可忍,要她作最後決定,不結婚就斷絕來往。她在 兩難之間,不知怎麼辦?她暗暗去求簽問卜,三姑六婆各說 各話;到頭來心裡更恐懼;他們的感情也進了死胡同。

後來她看到報紙,說某基督教機構,有免費的婚姻輔導, 於是抱著姑且一試的心情,去向輔導員請教。輔導員聽了她 的傾訴後,細心地向她分析:

中國的傳統,要婦女從一而終,認為寡婦再嫁,是不貞不 忠。為了使婦女「守節」,還虛構了許多陰司報應的「鬼話」, 令人驚心喪膽,不敢越雷池半步。這些教條和「鬼話」,直到 如今,還在很多中國婦女的心中,投下陰影。

但思鳳的感覺是對的,人死後並非一了百了,而是「按著 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聖經》告訴我們, 信耶穌基督為救主的,罪得赦免,可到天堂享永生之福;而 所有其他的宗教,也都忠實地告訴我們,人死後要受審判, 要為自己一生的罪過,到地獄受刑罰。

◎拋開重擔‧ 再作新人

基督教反對離婚和淫亂,卻容許寡婦再嫁。《聖經》說: 「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 可以自由,隨意再嫁……」這對寡婦來說,無論在生活、心 理、生理上,都更合乎人道。《聖經》也告訴我們,天堂裡沒 有嫁娶,而是大家都像弟兄姊妹一樣,彼此相愛;不用擔心 死了之後,無面目見前夫的問題。

思鳳聽了很受感動,她覺得在各種宗教之中,《聖經》的 教訓,最合人情道理。從上帝對人無微不至的關懷,她感受 到上帝的大愛。因此她不但自己悔改,歸向耶穌基督;還帶 領鼎勳信主。他們不再有苟且的行為,而是決定及早結婚, 成為明正言順的夫婦。

復活節的那天,思鳳和鼎勳一同受洗加入教會;從水裡起 來的時候,思鳳覺得自己像死而復生,她的情、她的靈,都 在主裡得著全然的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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