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 救救我們的孩子

2017年10月
李智峰牧師

同性婚姻(簡稱「同婚」)立法問題,已引起越來越多人的關注。

同性戀因由

粗略估計,每一百個人裡就約有一個是同性戀者,縱使在深受儒家思想影響的中國,同性戀也大有人在,究竟是什麼原因導致的?我相信其中一個很主要的原因是家庭。

1.父母關係差,導致子女對傳統婚姻(一男一女)失去信心。
2.父母關係破裂,並在同性子女面前講配偶的不是,導致子女對異性失去信心。
3.子女與同性的父母關係疏離。據心理學家及精神科醫生的研究顯示,男同性戀者的母親大都過分溺愛他們;他們的母親大多屬於獨立、性格強悍一類,而父親則比較內向、不苟言笑,與孩子的關係不大親密,甚至較為疏遠。

伊莉沙白‧莫白莉博士(Dr. Elizabeth Moberly)則認為:認同異性父母,是同性戀的結果而非產生的原因。同性戀的產生,主要是與同性的關係破裂,進而希望通過同性戀性關係或戀情來彌補這缺憾。最常見的,是父親忙於奔波生活,沒有時間與孩子溝通,久而久之,雙方關係也會越來越疏離。或者,父親一開始就不喜歡自己的孩子,可能因為孩子的性格倔強;也有父親把生意失敗歸咎於孩子等。

4.生活環境的影響。很多同性戀者來自單親家庭。在男孩的成長過程中,如果身邊圍繞的全都是女性,他很可能會模仿身邊女性的生活習慣,關注女性的東西。時間長了,心理上也會向女性看齊,甚至喜歡同性。

父母的責任

澳洲的基督徒,出於對下一代的關心,對違背《聖經》教導的法案,予以堅決反對。這一點十分令人欣慰。有一個反對同婚的政黨,以「救救我們的孩子」為口號,請求基督徒投他們一票。在澳洲的議會中,多一些反對同婚的聲音,我認為是好事。我所擔心的是,基督徒會不會以為阻止了同婚立法,就算救了我們的孩子?要知道:我們不能把教導孩子的責任,推卸給政黨和法案。即使同婚立法不能通過,不代表同性戀的問題就解決了。身為父母,要想救我們的孩子,就必須承擔起自己的責任。

首先,父母應樹立良好榜樣。很多人以爲,在幼兒園、小學、中學、大學裡教導孩子的才算老師。事實上,每一個階段的老師,他們主要的職責,是向我們的孩子傳授某一年齡段的相關知識,但是一個孩子的品格塑造、價值觀的形成,更多會來自父母的影響。因此,父母才是孩子最早的老師。

孩子將來會成爲什麽樣的人,很大程度上取决於父母在孩子的心目中的形象。如果我們放縱驕横,如何要求孩子敬虔謙卑呢?因此,我們若要給孩子留下可效法的榜樣,就要在《聖經》真理中成長;務要脫去舊我,活出基督,讓孩子從我們身上看見神的榮耀,並且曉得活在世上,當行何事爲美。

其次,夫妻應建立幸福美滿的家庭。我們看到,從幸福美滿家庭長大的孩子,要比來自破碎家庭的孩子更加自信。幸福家庭的最大標誌是愛。破碎家庭之所以破碎,就是因爲缺乏愛。《聖經》說:「愛是從神來的。」(參《約翰一書》四章7節)建立幸福美滿家庭的秘訣,就是要信靠神,讓神的愛充滿在家庭裡,讓孩子從小不缺少愛,而且對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婚姻充滿信心,等他們長大了,自然也會照著傳統的婚姻方式,建立敬虔家庭,蒙受上帝的祝福,繁衍後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