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 (社論) 保障兒童權益 反對同婚立法

2017年10月
羅勵鵬牧師

大力推動「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人士,以「平等權利」為口號,以「婚姻是兩個人的事」為理據,又給反對「同婚」人士扣上「仇視同性戀」的帽子,使很多人不敢正視一個很重要的問題:一旦「同婚」合法化,將對整個社會、家庭及下一代,帶來很多負面的影響,引發非常嚴重的後果!

「雪梨華人基督教聯會(簡稱華聯會)」印製了一份單張:你需要在「是否讓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郵政公投中說「不」的五個原因。其中第三原因:「鼓吹『同性婚姻合法化』,將會褫奪了兒童認識父親和母親的基本人權,亦不能建立正常的父母與子女的關係。」筆者最近收到一位支持「同婚」人士的來電,指責這個講法會對離婚或喪偶的單親家庭造成歧視。

筆者向他解釋:不但對這些單親家庭沒有任何歧視,反之十分同情他們的處境,且明白單親家庭所要面對的各方面壓力,包括對年幼子女的看護等。筆者所關注的,是在一個正常的家庭中,父親和母親對養育子女的責任,以及對子女在生理和心理成長上的影響。這位朋友的來電,豈不是間接地承認,父親和母親在正常的家庭中扮演著不同的角色,是缺一不可的。

再者,單親家庭一般是在不能預測的情况下產生的,但「同婚」所組成的家庭,則是人為的、預先計劃的,並且違反常理的,硬把一個「一父一母」的家庭,變成只有兩個「父親」或是兩個「母親」的家庭;這豈不等於不容許子女們,去建立正常的父母親與子女關係?

我們都很清楚,「同婚」家庭的子女,在生理上「有一半」並不是從這家庭的「父親」或「母親」而來;换言之,這等於褫奪了兒童認識其親生父親或母親的基本人權。有些「同婚」家庭的「父親」還自圓其說,自己怎樣可以做到「母親」照顧子女的角色,其實這是自欺欺人。舉例來說:大家都認為餵哺母乳,可以建立母親與嬰孩的「連結」,而這樣的「連結」,怎可以由「同婚」家庭中的其中一個「父親」去代替呢?

在9月初,有一個名為「Dads 4 Kids」的組織,為父親節預備的30秒電視廣告被禁播。廣告的內容,是一位父親抱著初生嬰孩唱催眠曲,由此來描述父親的愛,但可惜,電視台以太過政治化為由,不准播映該廣告。「同婚」家庭揚言他們對子女的相關角色,無異於傳統家庭,既然如此,為什麼要阻止一個讚揚父愛的廣告呢?

「華聯會」單張中另一個原因:「如果同性婚姻正式立法,將會製造更多機會,在幼兒園至中學推行極端的性別思想,並且向學生灌輸危險的性別理論。」相信大家都知道日前在小學及中學所推行的「安全學校計劃(Safe School)」,以「反欺凌」為名,實質內容卻是灌輸「性別流動性 (gender fluidity) 」的思想。倘若「同婚」得到法律認可,那麼這所謂的「安全學校計劃」,便可堂而皇之地推行,向兒童及青少年灌輸極危險的性別理論。其後果是不堪設想的。

為了保障下一代兒童及青少年,得著真正的父愛和母愛,享受到父母與子女間的正常親情關係,在學校中不會被刻意灌輸極端的性別思想,我們需要打破緘默,勇敢地在「同性婚姻」的郵寄公投中,投下反對的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