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 (社論) 貪婪與被騙

2017年4月
李智峰牧師

貪婪是人性的弱點,世上很少有人完全不貪心,若不好好控制,就會造成對人對己很大的傷害。

◎騙局多多

我牧會幾年後,需要購堂,但奉獻及資金不足。有一天,我收到一個電郵,自稱是一位英國的律師。信裡說一位基督徒太太有一筆遺產,想奉獻給有需要的教會。這位太太從網上看到我們教會的資料,有感動奉獻金錢給我們,數目還不小呢!我看到後很興奮,就回電郵多謝這位太太。哪知,律師要求先付手續費,才將奉獻給我們。我開始懷疑,最終知道是一場騙局。我感謝神(上帝)的保守,也自我反省:我差一點就掉進圈套,原因是有些貪婪。

遇到這樣的事情,我開始留意這方面的騙局,發現原來有很多。一位從中國移民北美做生意的中年人,他收到一封來自南非女士來的信:「幾年前她丈夫在車禍中去世,留下三個孩子。因為居住國動亂,全家逃到南非,幸而有基督教會幫助,得以溫飽,而且成為基督徒。她的亡夫臨終前曾對她說,有一筆財產可能需要國外公司幫助領取。不知是否有人願意幫她?她願意將財產的20%送給幫助她的人。」這位中年男人覺得助人為快樂之本,就回信給她。多次通信後,他覺得這太太很真誠,是值得信任的人,就毫無懷疑地幫助她。

那位太太還告訴他,要先付律師費三千美元,他不虞有詐,就將這筆款項匯給她,心想很快就可以得到酬勞。不久後,他又收到對方律師寄來的緊急公文:911事件以後,為保證匯出國的錢不被用在恐怖行動上,必須預付15萬美金的調查費和保證金。他手頭只有五萬美金,但那位太太苦苦哀求。他心想,若事情成功,他就可以得到400萬元酬勞,所以下定決心將房子抵押,取出現金匯了過去,但從此再也找不到那位太太。知道被騙了,他非常後悔,若非貪心,怎會得到這種惡果?

◎貪婪意識

但悲哀的是,我們活在一個鼓吹貪婪的時代,外界不斷灌輸各種貪心意識:例如多賺錢、買新車、搬進更豪華的大房子、穿更好更高貴的時裝、到高級飯店吃飯、佩戴名貴首飾、用名牌化妝品等等。這些本身並非壞事,但若刻意追求更多、更好、更高級,貪得無厭,就會對人有害。然而人為什麼會貪婪?

1.心靈空虛。人離棄了創造我們的神,就會傾向追求物質的滿足,但物質無法代替或填滿靈性的空虛,因此人越追求物質,貪心也隨著增長。

2.缺乏安全感。人以為有了豐富的物質,就會有安全感,其實這是錯誤的觀念。很多人有權力、地位,卻沒有真正的安全感。

3.自私。貪婪的根本是自私,只顧自己得到更多,從不理會他人如何,甚至「得」是建立在別人的「失」上面。

4.自負。很多人貪心,是認為多得就可以自豪。這類人以為,只要自己比別人擁有得多,就比別人更高、更好。

◎知足常樂

《聖經》告訴我們貪婪是罪。神知道貪婪對人類的害處,所以特別在十誡中叫人「不可貪婪」。今日我們要好好對付自己的貪婪,以下是一些建議。

1.將生命交託給神,讓神管理。
2.相信神會供應我們日常所需。
3.以神所賜的為滿足、為樂。

朋友,為你今天所擁有的感恩,好好珍惜和享受,心中不存非分之想。神給你的沒有人能奪去;神沒有給你的,若千方百計去貪、去要,就算得到了,禍害會比享受大,最終還是會失去。記住「知足者常樂」,知足是抵禦貪婪的良方,在知足的人面前,騙局無法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