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山集


2016年6月

(播音人語) 暢所欲言
(護士手記) 令人景仰的宣教士
看見自己的錯
愛與被愛


(播音人語) 暢所欲言

文/蕭樹偉
暢所欲言,對於集權國家的傳媒人來說是奢侈。

我有幸在一個講文明、講道理、講自由的國家做電台節目,我不禁感恩萬分。同樣都是做廣播工作,有些國家的播音人是不能講出心底話,他們每一言每一語都有所顧忌。若與治國者的意見有異,立刻封嘴,否則嚴懲。和他們比,我實在太幸福了,感謝主。

言論自由並非必然,有些政府認為大眾媒介不過是一個宣揚及教育的工具,如果有不同政見在傳媒中出現,而導致社會動盪不穩,就需要禁制!其實這一點在西方國家中基本上是相同的。民主自由的國家,一樣利用報章、電台、電視等來實行公民教育,如保持環境清潔,教育市民吸菸危害健康等。只是如果公眾不認同,不會出現收監打壓等情況。

至於維持國家穩定方面,西方國家一樣有法例禁止傳媒宣傳恐怖襲擊,或引起公眾恐慌的信息。只是人民不同意政府的決定是可以訴諸法律,控告政府,由中立司法機關去仲裁,而不是剝奪人民的訴訟權或以傾向當權者的審判官員去處理訴訟。

說了這麼多有關傳媒與自由的感言,無非都是想抒發一下內心對強權的不滿,它們美其名曰要國家統一團結,而禁止公眾有知情權,目的只不過是想穩固當權者的權力地位。如斯無監、無察、無制衡的絕對權力,只會絕對腐化。感謝神,我在澳大利亞的廣播工作,有電台指引,聽眾反映,上帝帶領,良知監察下得以暢所欲言,夫復何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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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士手記) 令人景仰的宣教士

文/哈拿

6月是我們教會的「差傳月」,特別記念被差派到海外傳福音的宣教士。

數百年來,有不少外國的宣教士,遠渡重洋,備受艱辛,捨離親友,終生無悔地到異鄉宣揚神的真理,更促成兩地文化交流,社會進步。

踏進中學,便認識一位美國西差會的宣教士。

夫婦兩人在港多年,師母更會說流利粵語,牧師每週到中學向中一年級學生播放影音節目,都是《聖經》故事。雖是黑白的小電影,但有如大銀幕影片的製作。其中的信息給少年時的我,留下深刻的印象,後來也曾協助他在醫院播放。

中學畢業後,成為護士學生,教師帶我們去喜靈河麻瘋病院及靈實肺病醫院參觀,得知很多愛主的外國醫生、傳教士參與創立或服務於此。他們不畏傳染病,離鄉別井,放棄在本國工作的優越條件,服務需要的社群。昔日,他們也在中國內地創立學校、醫院,醫治不少百姓,培育不少人才。我在學的醫院也是歷史悠久,由英國倫敦會所創辦。當時的院長也是從外國到港,獻身於香港社群。他是著名的外科醫生,精於為嬰兒和兒童修補唇裂及顎裂,改變他們的人生。

在我畢業後,又在醫院團契認識一位澳籍護士,曾在喜靈河麻瘋病院工作多年,直至該院關閉,才轉到我院工作。她是家中獨女,卻放下澳洲舒適的生活、工作及家人,在傳染病醫院工作。70年末,在我移民前不久,才知她父親就在悉尼,她便囑咐我去探望他們,不久她也退休回國,便經常來往。

現在,仍有不少海外傳教士,他們的腳蹤到達不毛之地,在困難的環境下,危險的處境中,廣傳福音;在教育或醫護工作上,造福當地居民,努力彰顯神的愛。「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羅馬書》十章15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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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見自己的錯

文/潘善文

女兒們不是很喜歡我替她們剪指甲。幾天前,看到女兒躺在床上看書,趕快趁此良機將她的腳拿來剪指甲。好不容易剪好一隻,她快速地將腳縮回被子裡。老媽我既然開了頭,怎可不完成呢!伸手抓住了另一隻腳,正準備剪,卻發現這腳上的指甲亂七八糟。我問女兒:妳怎麼可以咬腳指甲?女兒說No,並且竊竊的嘻笑。

我從未看過女兒咬指甲,可看到她腳上參差不齊的指甲,不得不心生懷疑,繼續質問。女兒不但沒有不高興,反而愈笑愈開心,最後告訴我:媽咪,妳手抓的這隻腳,跟你之前剪的是同一隻啦!我大叫出來:不會吧?那麼醜!怎麼跟狗啃的一樣……

雖然這事兒看起來像是個無傷大雅的笑話,但我不得不承認,很多時候要我們看見自己的錯誤,並且承認錯誤,真的很不容易!之前先生就常告訴我,我剪指甲不整齊,從沒當一回事,心裡還會嘀咕:我可是做事迅速又有效率,哪像你慢條斯理、拖拖拉拉的!這次若不是女兒告訴我,我是絕對不會相信那腳指甲是我剪的。

當神讓我們看到自己的問題時,會使用環境、他人,甚至動物來告訴我們。記得《聖經》中的大衛嗎?

他是個愛神並蒙神喜愛的王,但他搶了別人的妻子,還殺了人家的丈夫,耶和華差遣拿單去見大衛,跟他講一

個比喻。當拿單對大衛說「你就是那人」時(《撒母耳記下》十二章7節),我想大衛當時大概也曾這麼想:天啊,我怎麼做了這麼醜陋的事!所以他才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

神讓我們看見自己做錯事,不是要我們一味地懊惱、生氣,而是要像大衛一樣,趕快向神認錯。神是信實的,祂一定會赦免我們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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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與被愛

文/劉龔恕

昔日,我們家境並不富裕,女兒年幼時常常有人送舊衣服給她們,而我就如實地告訴她們,這是某某送給你的,她很愛惜你,所以送這件衣服。小女兒三歲的時候,穿著別人送的衣服到禮拜堂,會四處去告訴人:「這件外套是Auntie Polly給我的,這件衣服是師母給我的,這鞋子是Hannah姊姊給我的……」開心得不得了!但是,有些人就跟我說:「為什麼要跟女兒說,這些是舊東西、是人家給的呢?當是新的不就好了?這樣會影響她們的自尊心,什麼都是人家給的,沒有一樣是為她買的、是新的。」我說:「沒關係,其實我想教導女兒:『你看,你在愛中!有那麼多人愛你。』」

女兒覺得很開心,受過人家的恩惠,便懂得去愛別人。每次從外頭回來、吃飯之前,女兒就會說:「我換過這裙子再吃吧,弄髒了就不好看,給人家也不會喜歡。」當女兒將裙子轉送給另一個小朋友,又見她穿在身上的時候,開心得不得了!其實,一個人覺得被愛是最幸福的,人在愛中才懂得去愛別人;能夠被愛又能夠愛,是人生最快樂的事!充滿感恩的人生,就是快樂的人生。

今天,很多人嚮往名牌,但很多時候我們並不覺得被愛,所以不懂得去愛人。其實,神一早就已經愛我們,甚至當我們還不認識祂的時候,祂已經愛我們。當我們經歷過祂的愛,才懂得去愛,就有力量去愛周圍的人。正如《聖經‧約翰一書》四章19節說:「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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