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子樂: 從小就不一樣的人生

2016年2月
文/Jennifer Liu(14 歲)
譯/蕭真

媽媽第一次帶我去教會時,我快三歲。從那以後,我們幾乎每個星期天都去。開始時,媽媽只是想要我結交些華人小朋友,因為教會裡有很多華人小孩。然而,神(上帝)使用媽媽的這個願望,帶領我認識了耶穌。

教會的兒童主日學老師們教很多《聖經》故事。我那時還很小,沒想很多,我相信老師說的每句話。漸漸地,我慢慢長大,才真的明白《聖經》真理。

◎被聖靈感動

不知道到底是哪一天我得到了永生,名字被記錄在生命冊上。事實上有很多次,我被聖靈感動,願意接受耶穌基督作我個人的救主。

2010年12月我九歲時,教會晚上舉辦音樂佈道會,牧師的信息細緻、真實。我熟悉的一位大姐姐邀請耶穌進入她的心裡,我也這樣做了。對我來說,那天是特別的一天,我決志了。

2013年5月29日,我剛滿12歲。我所就讀的基督教學校舉辦野營旅行。晚上,我們圍著篝火,烤棉花糖吃,聽老師講解《約翰福音》三章18節:「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這節經文似乎不言自明,很容易理解,但老師繼續很深入地講解這節經文,以致於我能夠感覺到神的同在,深深地被這節經文打動。老師讓我們分享對這節經文的理解,朋友們分享了,我也分享了,感動的淚水從我臉上流了下來。我永遠不會忘記這個改變人心的時刻!

◎完全改變的生活

去年的3月14日,我14歲生日前一個月,我和長島基督青少年團契(The Long Island Youth for Christ)的朋友們參加了一個冬令營會。晚上牧師講信息,將《聖經》和生活緊密地關聯起來。他似乎明白我和其他青少年正在經歷的事情,所講的每件事,都關聯到我正在面臨的問題和我面對過的問題。他教導我們怎樣解決生活中的問題。當我們面臨問題的時候,不應該只是找一個簡單的出路逃走,或者把問題掩蓋起來不看。我們必須要想:「如果主耶穌在這個情況下,祂會怎麼做?」我們要禱告求神帶領,因為在神凡事都能。

從神的話語當中,我學習到順服,學習到愛,學習到關心人,學習到要作智慧的選擇,學習到要忠誠,學習到要服事人。因為有主耶穌在我的心裡,我的心被刻上了聖靈的印記。儘管我仍有軟弱,但已經不一樣了──有主耶穌住在我心裡,我有一顆悔改的心。我認識到如果我們做了我們該做的部分,神就會做祂那一部分。我們的本分是要停下來,尋求神,神就會引導我們的路,並修正我們的路。我們必須在採取行動之前求問神。如果我們先去求問神,神就會幫助我們做正確的決定。

我的人生目標是要成為一個合神心意的人。我必須要在我的能力範圍內事奉神。這就意味著我要用神所賜給我的屬靈恩賜來榮耀神,做神呼召我做的,並且每一時刻都選擇神要我走的路。我願每天把自己奉獻給神。現在,我每天花時間親近神,每天讀聖經,靈修,禱告,讀屬靈的書籍──《女孩所相信的謊言》和《合神心意的女孩》。

成為一個基督徒,完完全全改變了我的人生。如果我不是基督徒,生活就不會像現在這樣,不會去參加星期五晚的青少年聚會,也不會每個禮拜日上教堂;最重要的是如果我不是基督徒就沒有永生,也沒有跟神建立關係,心中就不會有這麼多的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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