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線: 一個義人也沒有

2015年7月
文/李烱信

耶穌第三次到耶路撒冷過節期間,當時的宗教領袖感到耶穌的聲望與影響力,會威脅他們的地位,因而圖謀捉拿耶穌,陷祂於罪。

一群來勢洶洶的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女人到聖殿來找耶穌;當時耶穌正在講道。來者把那女人推到耶穌的面前,他們聲稱那女人是淫婦,在行淫時被捉拿的,詢問該怎樣處置她?按摩西傳的律法是要用石頭打死的。在文士和法利賽人的心目中,他們的計謀是毫無破綻的,無論耶穌是寬恕或執行刑罰,都會落入他們的圈套。

耶穌知道來者不善:這些人是來試探衪,從而取得指控祂的把柄,那個犯姦淫的女人只不過是犧牲品而已。耶穌沒有立即作出回應,只是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寫字;祂寫的是什麼,《聖經》沒有透露。

在文士和法利賽人不斷地追問下,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聖經‧約翰福音》第八章7節下)語畢,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寫字。沒多久,來者從老到少一個跟著一個離開了,只剩下耶穌和那個驚魂未定、不知所措的女人。

或許有人以為,那些文士和法利賽人受了良心的責備,因而先後離開現場。事實卻並不是這麼簡單,他們處心積慮要捉拿耶穌,又怎會輕易罷手。說穿了,他們都是為著自己的安危,不得不離開現場。《聖經‧舊約》多處指出:在神的眼中,世上沒有行善而不犯罪的人。(參《傳道書》七章20節、《詩篇》十四章3節、《箴言》二十章9節、《約伯記》十四章14-16節)他們心知,假若自以為義,拿起石頭來執行刑罰的話,就會得罪神,亦觸犯了律法,因此,惟有一走了之。

那些人離去後,耶穌不但沒有責備那女人,並且告訴她沒有人定她的罪,自己也不定她的罪,只囑咐她以後不要再犯罪罷了。不言而喻,那女人對耶穌救命之恩和囑咐必然永誌不忘。

耶穌只用一句話,便瓦解了文士和法利賽人的陰謀;對這個犯了姦淫的女人,不僅救她脫離肉身的刑罰,更徹底地赦免她的罪。從這件事,看到神(上帝)對罪人無限的憐憫。正如上文所描述,我們中間「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聖經‧羅馬書》三章10節),但「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三章16節)──本文故事參《約翰福音》第八章1-1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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