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公義 芝城園地

  这阵子在家的时间多了,闲时上网浏览资讯,偶尔看了一出台剧,剧名很吸引我——《我们与恶的距离》,一股脑儿看完,果然没有令我失望。

故事从一个在电影院随机杀人的社会事件开始,剧中特别将加害人家属写进剧情,让观者从另一角度思考何谓「公义」。仇恨让被害人的家属失去理性,一心只想要复仇;加害者成为全社会的公敌,民众除了大声疾呼要求马上把恶人判处死刑,更连他的家人都不放过,誓要把他们赶尽杀绝!父母心痛女儿背负杀人犯妹妹之名,终日东躲西藏,受尽委屈,为了让女儿重生,不惜与她断绝往来。

我想起许多年前看过的一部推理小说,东野圭吾的《信》。因工受伤而失业的哥哥,为了履行母亲的遗愿,筹备弟弟的大学学费,铤而走险入屋偷窃,却一时冲动错手杀人。原本成绩优异,前途一片光明的弟弟,因着哥哥犯案,默默背负杀人犯家人的精神重担,忍受社会无情的歧视。一封封寄自高墙内的信,寄托了哥哥对弟弟无限的思念,同时也为弟弟带来无休止的梦魇……弟弟终于体认到再也无法摆脱这样的牵绊,唯有走上脱离兄弟关系的决绝终局。

面对罪的连坐法、现实生活中尖锐无情的公审,犯案者的家人为了生存,不得不斩断唯一的至亲血脉。一人犯罪,全家遭殃,这真的就能彰显公义吗?

《圣经.以西结书》十八章2节提到以色列地有这样的俗语:「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的牙酸倒了」,这句俗语背后的意思是指儿子要为父亲犯罪而受苦,这和当时以色列人普遍认为他们被掳受苦,是要担当祖宗犯罪所带来的恶果有关(参考《耶利米哀歌》五章7节)。以西结先知纠正了这种想法,指出百姓受神刑罚是因为他们自己犯了罪。

先知更进一步说明:「主耶和华说: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你们在以色列中,必不再有用这俗语的因由。看哪,世人都是属我的,为父的怎样属我,为子的也照样属我,犯罪的他必死亡。」(《以西结书》十八章3-4节)这里强调父与子是独立个体,父亲的罪不必由子来承担,儿子的罪也不需由父来负责,每个人要为自己的罪向神负责。

在天灾人祸肆虐,虚假资讯横行,不公不义,令人义愤填膺的纷乱世代,愿我们都警醒:「不从恶人的计谋,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亵慢人的座位。」(《诗篇》一章1节),不被其他人的言行影响,不盲从附和,不让罪玷污己身;更进一步,消弭仇恨的心,将审判之权交还公义的上帝!

要知道「耶和华不轻易发怒,大有能力,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那鸿书》一章3节上)这是上帝的公义,但上帝的公义不单单在于分辨善恶、儆恶除奸,在祂施行终极审判之前,祂「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得后书》三章9节下),可见上帝的公义,更在于对人类深深的怜悯和不离不弃的爱。

亲爱的读者,你愿意今天就摆脱罪的枷锁,让这份赦罪的救恩临到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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